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8-02 至 2022-08-09
撰写单位: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内容

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

二、预算金额共计100万元

三、项目概况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省厅要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需要三年进行调整或重新公布。我市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2020年公布实施,按照要求今年需开展调整工作,2023年1月起实施新标准。该项目将收集整理沈阳市13个区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相关数据,对现有区片不合理的方面进行调整,对区片综合地价进行综合测算,并按照省厅和市局要求开展市级平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编制文字报告、图件和表格成果。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2月(合同签订后)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共涉及全市总面积*****平方公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相关评价服务,要求承建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一)项目内容

1.资料收集及数据处理。收集各区县(市)的征地案例、农用地经营情况及人口、土地供需情况、土地储备量、基准地价数据、行政界线调整情况、征地管理权限等资料以及对区片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第三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遥感影像图等数据;收集沈阳市统计年鉴中关于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剔除异常数据,对数据进行修正和测算;

2.区片划分及调整。坚持区片划分的原则,针对现行区片不合理、不利于区片价实施的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全市共962个评价单元,每个评价单元7个因素指标值

3.地价测算。使用农用地产值修正法、征地案例比较法等方法综合测算区片综合地价;

4.市级综合平衡。对初步测算的理论价格进行综合平衡,即结合各区县(市)对于理论价格的意见,以及1至4环和重要水系等明显线状地物,从全市角度对各区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分析平衡,具体包括县区内部、各县区之间以及与周边市县的综合平衡,最终形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市级平衡成果;按照目前全市42个征地区片。

5.成果编制。编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制作图件成果,包括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图以及13个区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图;形成表格成果,包括市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汇总和13个区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汇总表;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出台规定前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会。收集整理集体讨论、听证会、公示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的材料;编制法律法规等文件汇编,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自评报告等备案材料;

7.成果印刷。印刷成果50套左右,按照省厅和市局要求装订成果。

(二)主要技术依据

1.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

2.《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0]20号);

3.《关于开展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函》(沈自然资函〔2022〕15号)。

十、付款方式及条件

1.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60%,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3.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付款条件: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合同签订后)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0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提交到辽宁天泓(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五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thzbb@126.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志强、刘佳宾、杨雨
电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地区片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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