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工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聊城市工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执法科室: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进公正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做好 2022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

(一)检查人员

“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选择的执法小组工作人员。

(二)检查对象

监控化学品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

(三)检查时间

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11月25日。

二、检查事项及检查内容

(一)对监控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为:监控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为:1.是否存在故意漏报、误报、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或者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行为;2.是否存在未经生产特别许可新建、扩建或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的行为;3.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监控化学品的行为;4.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生产监控化学品的行为;5.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行为。

(二)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为:食盐专营工作检查。

检查内容为:1.盐业企业仓储运营管理检查;2.食盐销售和产品质量追溯工作检查。

三、检查流程

(一)获取检查对象名单。本批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政策法规科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统一组织抽取。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政策法规科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抽取检查人员。抽取的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协商后,可委托其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三)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各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进行。各检查组长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负责抽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组员应当配合、服从组长的安排,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抽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四)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检查结果分为以下8 种,分别是: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 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此外,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在备注栏目录入相关信息。检查人员按照本部门、本系统抽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检查结果一经录入,不得随意修改。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进行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信用中国(山东)”网站。

(五)检查结果后续处理。要认真贯彻省政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要求,审慎开展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各业务科室要依法采取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进行公示。

(六)全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要审慎录入检查结果,对检查对象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自觉改正。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的 重大变革,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的法定监管方式。各执法科室人员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认识水平,强化业务学习,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执法小组要及时将工作情况总结报政策法规科汇总整理后,报省工信厅及市场监管部门。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双随机 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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