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大高速公路江源区养殖户回迁安置工程招标公告
鹤大高速公路江源区养殖户回迁安置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SJYQZB[2015]1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大高速公路江源区养殖户回迁安置工程已由白山鹤大征迁发[201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白山市江源区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规模7420㎡、结构类型砖混一层、招标范围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及配套工程、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1166.2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江源区城墙街道;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工期213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劳保取费证(副本)原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三级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山市江源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5年1月21日8点50分,地点为白山市江源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山市江源区公路建设管理处
地址:江源区江源街道 邮编:134700
联系人:梁景胜
电话:138*****341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白山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八道江区新华路综合楼5单元101室 邮编:134300
联系人:胡玉亭
电话:********521 传真:********52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白山市江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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