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奶粉(液态奶)招标公告
婴儿奶粉(液态奶)招标公告
婴儿奶粉(液态奶)招标公告
我院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定点采购婴儿奶粉(液态奶),合同期限壹年,欢迎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经销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1、足月儿奶粉(液态奶) 2、早产儿奶粉(液态奶)
二、奶粉及液态奶商品质量及服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2.包装: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和地址,产品规格,营养素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清洁干燥。
3.供货方式:合同生效后,供货方接到购货通知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把货送抵指定区域。
4.中标人在交货时,应向买方提供该批产品的详细出厂检测报告,随货清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包括浙江省用户名单及2014年供货发票复印件2份)。
三、投标人要求及须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企业需有婴幼儿乳制品零售的资质。
6、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7、投标方在投标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未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在公布招标结果后一个月内退还,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合同期满后退还。
四、标书内容:
1,报价单下载路径(投标价格包含运费、材料费、税等相关费用);
2,有效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证件;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婴幼儿乳制品零售资质证件);
3,售后服务、质保期及质量承诺书;
4,相关业绩证明,投标人授权书,详细的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红章)
保证金汇到:
户名:丽水市人民医院
开户:建行丽水市莲城支行
帐号:********135*****5815
三、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12月16日14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丽水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开标时间院方另行通知。
2,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标书未密封,未盖章或字迹无法辨认及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标。
3,我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投标者的报价、资信、供货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另行通知。
4,我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投标者的报价、资信、供货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15号(丽水市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传真: ****-******* 联系人:王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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