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区物业配电站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B区物业配电站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号: 2014-620g
项目名称: 毕家上流社区安置房项目B区物业配电站工程 重新招标
工程地点: 李沧区世园大道以北、园博会园区以东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220000万元 工程造价: 2172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55806.8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2]166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第***************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毕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 吴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毕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 吴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徐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k********201202k010001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毕家上流社区居民委员会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8号、第********9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B区物业站容量2*1250KVA ,电压10kv,物业站进线及电力配套出线工程。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物业配电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不需具有同类工程经验。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4年12月1日9 时至2014年12月5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12月1日9 时至2014年12月5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6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5年1月4日9时0分 - 2015年1月8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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