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梅子镇(大河坝收费站至梅苑隧道口)环境综合整治一标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陕县梅子镇(大河坝收费站至梅苑隧道口)环境综合整治一标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宏固永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陕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梅子镇(大河坝收费站至梅苑隧道口)环境综合整治一标段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GYACG-*******
2、项目名称:宁陕县梅子镇(大河坝收费站至梅苑隧道口)环境综合整治一标段工程
3、预算金额:******.32元
4、最高限价:******.32元
5、项目概况:宁陕县梅子镇(大河坝收费站至梅苑隧道口)环境综合整治一标段,包括整理绿化用地、苗木移栽、铺种草皮等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9栋5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9栋501室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完毕后方可发放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08-14 16:30:00
地点:安康市国贸酒店4楼行政1号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豪迈客运中心4楼
联系电话: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固永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9栋501室
联系方式:152*****7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2*****743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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