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宁路(望江路-人民路)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汉宁路(望江路-人民路)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汉宁路(望江路-人民路)道路照明工程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4]4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宁路(望江路-人民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 东阳市汉宁路(望江路-人民路)。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汉宁路(望江路-人民路)道路照明工程,汉宁路(望江路-人民路)南、北两侧路灯,路段全长1720米(桩号0+042.62至1+1643.03)。共有92盏单挑路灯(1*250W,H=8.0m)。本项目预算价为:137.8735万元。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内项目施工承包,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安装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为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的本单位职工(退休返聘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12月31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 工程预算书”等字样链接下载)。
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2015年1月7日17时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注:本次招标文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 200元(在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 200 元。
5、投标确认
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
5.2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14时;
5.3.1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3.2招标人直接邀请的两家投标单位无需进行网上投标确认,但应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并按投标确认函(见附件)的要求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投标企业未办理2014年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咨询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经网上投标确认的投标人须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确认项目的投标,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按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注:网上投标确认可在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取消或自行取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8日15时,地点为: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具体地点有变化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7、其他
7.1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2 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
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经投标单位盖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盘格式与内容相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各5份。
7.5 投标单位应提供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所述的灯头样品。
7.6 本次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投标单位的确定方法按《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东政办发〔2014〕320号)文件执行,由招标人推荐2家,其余3家由招标人在经网上投标确认后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招标人: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陈 颖****-********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合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倩倩183*****615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合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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