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综合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道路综合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突泉县突泉镇道路综合工程项目已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投字[2013]9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突泉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突泉县突泉镇。
2.2招标范围:突泉县突泉镇湖东路道路工程(服装厂南段),道路总长1117.214米,机动车道路面积共16758.21平方米,城市次干路,人行道面积11172.14平方米,污水管网长965米,雨水管网长2217米,路灯82盏;南二街道路工程,道路总长463.3米,机动车道路面积共10655.9平方米,人行道面积5559.6平方米,污水管网长483米,雨水管网长826米,路灯30盏;湖东道路工程(利民街~幸福街),道路总长552米,机动车道路面积共7728平方米,人行道面积4968平方米,雨水管网长1239米,路灯34盏;城市之窗建设,绿化及景观建设;维修工程,路面维修、人行道彩砖铺设、沥青路面灌缝、井盖更换及雨水篦更换清淤等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及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
2.3建设规模:2132.52m。
2.4计划投资:3580.06万元。
2.5计划工期:2015年2月5日~2015年10月15日。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8日,每天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携带本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拟投标项目总监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证、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在兴安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区外投标单位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8日,每天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兴安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上午10时0分,地点为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6号兴安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突泉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地 址:突泉县突泉镇
邮 编: 137500
联 系 人: 舒健
电 话: 136*****880
(2)兴安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6号
联 系 人: 邱亚斌
(3)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宏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32号
邮 编:137400
联 系 人: 朱淑珍
电 话: 139*****063
传 真: 0482~*******
电子邮件: hcgczjzx-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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