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融[FD-2014]113号、鼎招[2014]
开标时间:2015-01-2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标人)的编号为闽建融[FD-2014]113号、鼎招[2014]214号(招标编号)的 福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2014]19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福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鼎市高速互通口南侧、晨冠乳业西侧 ;
2.3. 工程建设规模:福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规划总用地面积0.5034公顷,建筑占地面积1000 ㎡,拟总建筑面积5600㎡(其中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0㎡,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600㎡),该楼为九层建筑。 (包括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栋数、层高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861.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620.27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工程勘察、建筑、结构、室内外给排水、室内外强弱电、智能化、消防、绿化、室外道路、环保、照明等配套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5年/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资质;
3.2.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设计,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师(岩土类专业)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无;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购取招标资料及索取相应收款凭证;
4.2. 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记名投票法、排序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月29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620.27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7167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收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50%计取,勘察费用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方式计取收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市府路139号; 地址: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401室;
邮编: 355200 ; 邮编: 355200 ;
电 话:151*****344;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 李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帐户名称: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013111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林先生、夏小姐、陈先生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大楼四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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