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承担基地的通知招标公告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承担基地的通知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青岛市教育局确定了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以下简称“国培”)项目共10个大类、49个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根据我市中高职院校实际,设置的培训项目有:课程实施能力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公共基础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访学研修、名校长(书记)培育、名师(名匠)团队培育、培训者团队建设、教师企业实践、职业教育国际化培训和创新项目,具体项目安排见附件1。

(一)课程实施能力提升。面向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通过线上研讨、集中研修、专家引领、岗位辅导等形式,开展教学诊断与质量评价能力提升、新型活页式教材开发及应用、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研修和优秀青年教师“菁英计划”等6个项目培训,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面向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通过线上研讨、集中研修、项目实操等形式,开展VR、AR、MR、AI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与课堂实施能力提升、混合式教学组织实施和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等4个项目培训,着力提升信息化教学组织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公共基础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面向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师,通过线上研讨、专题研修、德育研学等形式,围绕思想政治、语文、历史、英语、数学、体育、心理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专业设置培训项目10个,着力提升对新课标及统编教材的运用能力。

(四)名校长(书记)培育。面向中职学校校长(书记),通过线上研讨、集中研修、考察交流、专家引领、返岗实践等形式,开展骨干校长(书记)培训项目,着力提升院校治理和教育教学成果培育能力。

(五)访学研修。面向职业院校大赛种子教师或专业骨干教师,通过结对学习、联合教研、专项指导、顶岗研修等形式,开展班主任能力比赛专题研修、教学能力比赛专题研修和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专题研修等4个项目培训,着力提升备赛、参赛能力。

(六)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面向职业院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学名师、技能大师组建的“双师型”名师(名匠)工作室,通过定期团队研修、项目研究、行动学习等形式,开展“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专题研修和名师大讲堂等2个项目培训,着力提升教学资源研发和教科研能力。

(七)培训者团队建设。面向职业院校中层青年干部、培训工作管理人员和有关区(市)社区(老年)教育工作负责人,通过集中研修、线上研讨、课题研究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中层青年干部“菁英”培养工程、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管理队伍能力提升和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研修等3个项目培训,着力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和工作成果转化能力。

(八)教师企业实践。面向职业院校中青年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通过实践跟岗、在岗兼职、集中研修、任务教学等形式,充分利用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优质资源,开展智能制造专业实践和产教融合示范培训等3个项目培训,着力提升对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产学研一体化运用能力。

(九)职业教育国际化培训。面向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通过“线上+线下”、项目教学、结构研讨等形式,开展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教学体系及专业建设探究和加工制造类专业教师教学方法研修等2个项目培训,对标职业教育国际化先进理念,加快推进职教师资国际化培训。

(十)创新项目。根据我市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际,紧贴职业教育改革前沿方向,实施具有青岛特色的创新项目。结合职业院校校级领导、中层教学管理人员、骨干教师、新入职教师等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通过线上+线下联动,专家教授为主、院校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新《职业教育法》解读与青岛实践探究、职教高考研修、新型职普融通研修、职业院校参与老年教育实施路径研究、中高本贯通培养建设研修、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研修、优秀青年教师“菁英计划”、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题研修、职业技能大赛指导教师案例分享、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实施路径、五年内入职新教师培训、职教本科专业教学标准研修和师德师风线上培训等14个项目培训。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名校长(书记)培育项目。申报该项目的单位应入选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公布的国家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名单,且具有三年以上承担国家级或省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工作经验。

(二)企业实践项目。申报该项目的单位应为教育部公布的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或青岛市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三)其他类别培训项目。申报其他类别项目的单位应入选教育教师工作司公布的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含教师远程培训机构)名单或入选经教育部备案的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含教师远程培训机构)名单。

三、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8月暑假期间进行,部分项目经申请后可适当延期举办。

四、地点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线下项目均在青岛市开展;由市外基地承办的线下项目须与青岛市具有国培承办资质的基地联合进行,且线下培训地点安排在青岛市;线上项目由承办基地以在线直播方式开展。

五、培训经费

国培项目培训经费由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支持,培训费结算以实际执行内容为准,包含培训天数、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培训结束后依据证明材料给付项目承办单位。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等。参训学员参加培训及异地教学发生的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六、培训要求

1.各培训基地须系统化开展训前诊断、训中测评、训后考核和返岗跟踪指导,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聚焦资源,制定详细培训方案,确保培训针对性和时效性。应遴选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和专业骨干力量,组成培训师资团队(本单位师资占比不超过50%),确保培训质量。

2.各培训基地须针对性设置训后跟踪,重点做好成果转化。国培项目训后成果转化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国培项目办组织、各项目承办基地负责设计与评价。各基地须在项目申报与教学实施时重点打造,并作为遴选评价标准的重要内容,训后工作举措与成效将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纳入基地绩效考核范畴。

3.各培训基地须做好培训工作宣传、项目总结、典型经验提炼和成果转化运用推广等工作。加强对参训学员出勤、学习表现、作业和培训成果等日常情况考核及成绩评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国培管理系统。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之内,各培训基地应将数字化培训课程资源和纸质培训档案材料报送至市国培项目办。

4.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各培训基地须遵守山东省和青岛市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有关要求,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研制,建立疫情防控台账,强化应急保障等工作。各培训基地须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扫码登记、定期核酸检测及“一米线”等措施;做好培训、用餐、住宿场地及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和环境清理等工作;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参培教师配备口罩、酒精、洗手液等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控制培训场所人员密度、分散错峰就餐,严禁合班授课。

5.市国培项目办会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派出专家视导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视导,强化对教师培训项目实施的绩效考评和质量监控,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任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七、遴选程序

(一)申报项目

1.各培训项目申报单位结合前期调研、经验总结和自身优势,通过“文字+视频”的方式进行申报。各单位根据项目设置及要求撰写《培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word格式)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培训应急处置预案》(格式自拟,加盖公章PDF版),并按照项目申报顺序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word格式)。各单位同时将线上培训平台、培训场地设施、课程设计思路、训后跟踪与成果转化举措、培训保障措施和特色创新等情况录制成5分钟以内的视频介绍(mp4格式)一并报送。

2.文字及视频电子版打包成压缩文件,以“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命名,发送到市国培项目办邮箱。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培训项目申报书》胶装或骑马钉装订,一式三份;《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培训应急处置预案》和《项目申报汇总表》分别装订,均一式一份;所有申报材料统一邮寄至市国培项目办。

3.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6日,以纸质版签收时间为准(邮寄时间无效),逾期不再接收。

(二)项目评审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定培训项目承担基地名单及具体培训任务量。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拟承担基地)在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gfw.qdedu.net)进行公示,不再单独告知,经程序审核后公布项目承担基地名单。

八、联系方式

青岛市国培项目办联系人:邵勇、李林鹏,电话:0532-********,邮箱:qdxmb@qtc.edu.cn。

青岛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处联系人:王立群,电话:0532-********

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金坛路17号教学楼315室;收件人:邵勇,电话:189*****299

附件:1.青岛市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规划表

2.青岛市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书

3.青岛市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

青岛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教师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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