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自动评审]麻丘—涂洲(乡道)提升改造项目内容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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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自动评审]麻丘—涂洲(乡道)提升改造项目内容公开
[2022-08-02]
麻丘—涂洲(乡道)提升改造项目内容公开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对《麻丘—涂洲(乡道)提升改造项目》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招标条件
麻丘—涂洲(乡道)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麻丘-涂洲(乡道)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高新经审投字[2022]42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麻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麻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麻丘—涂洲(乡道)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麻丘镇境内。
2、建设规模:拆除原混凝土路面。建一条四级公路,K0+000—K2+000路基宽6.5米,路面宽度6.0米;路线K2+000—K9+320路基宽5.5米,路面宽度5.0米。路线全线总长9.32公里。道路起点接紫阳东大道,路线经过厚溪村、巷上村、南岗村、新龙村,终点接S517。总投资约1900万元。
3、计划工期: 2022年9月2日开工至2022年10月31竣工(具体以施工合同正式签订为准)。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截至 2022 年 8 月 9 日前,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止至发布本招标公告前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
“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投标人可参加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2年8月2日至 2022年8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进行系统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澄清、修改以及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回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电子版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电子版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均可自行踏勘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8 月24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
5.3 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评标,投标人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麻丘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麻丘镇 | 地址: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第17层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周先生、王先生 | 联系人: | 张先生、马先生 |
电 话: | 电 话: | 0791-********/137*****103 |
招标监督单位: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局
地 址:青山湖区昌东大道7299号
电 话:152*****850
附录一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资质,且必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录二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财 务 要 求 |
/ |
附表三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 绩 要 求 |
/ |
附表四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在近3年(指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不得存在被江西省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在近3年未出现在全国各级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建设部(或建设厅、交通厅)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处罚的情况。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被处于被限制承包及营业状态;没有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违法或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 4、企业近3年没有卷入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民事诉讼和违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
附表五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无在建工程。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 |
注:
1、投标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总工、其他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 且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企业单位人员、多个技术资格重复注册和执业。以上人员证书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记不良记录一次,上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违规不良行为。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企业业绩较好的投标人优先; (2)履约信誉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能力全面的投标人优先; (4)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优良的投标人优先; (5)抽签确定。先由投标人代表抽取各自顺序签,再由业主代表抽取中标签。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项要求。 (7)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其它证明材料。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40分。 (2)主要人员,满分30分; (3)履约信誉,满分15分; (4)业绩,满分15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报价文件)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 额)…… |
3.2.4 | 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商务技术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及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评分标准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15分) | 对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是否合理,施工组织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较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图,各分部、分项工程安排的前后顺序有无矛盾,是否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 科学合理可行得15分,较合理得12分,一般得9分, 未提供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15分) | 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关键工程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施工标准化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完备性等进行评审。 科学合理可行得15分,较合理得12分,一般得9分, 未提供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0分) | 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施工标准化等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审。 科学合理可行得10分,较合理得8分,一般得6分, 未提供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2.2.2 (2) | 主要人员 | 30分 | 拟派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人员要求得基本分30分 |
2.2.2 (3) | 履约信誉 | 15分 | 履约信誉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2、具有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主体二类AA级信用等级加5分; 3、具有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主体二类A级信用等级加2分; 评审依据:信用评价结果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发布的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并提供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网络截图。 |
2.2.2(4) | 业绩 | 15分 | 类似业绩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5分; 2、投标人近三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以开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一条路基、路面长度同时≥9km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5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⑴中标通知书;⑵施工合同;⑶ 交工验收证书,共三项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报业绩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通平台)中可查且一致,并附查询到的网页截图。 |
注:
1、以上评分资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此项不得分;所有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记不良记录一次,上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违规不良行为,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
2、评标公示期结束后,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招标人可以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施工业绩、财务状况、人员及信誉等情况等进行实地核查,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有重大欺诈、弄虚作假或隐瞒等违法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后,承包人的人员、设备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含合同谈判)的承诺按时进场(设备及仪器需按工程进度需要)。如因承包单位的人员、设备不能按时进场,或进场人员和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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