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灾后重建瓦卡镇民族特色旅游城镇整体绿化打造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得荣县灾后重建瓦卡镇民族特色旅游城镇整体绿化打造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得荣县灾后重建瓦卡镇民族特色旅游城镇整体绿化打造项目施工标段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得荣县灾后重建瓦卡镇民族特色旅游城镇整体绿化打造项目 已由 得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得发改【2014】2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得荣县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省灾后重建资金及县多渠道筹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得荣县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得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得发改【2014】24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得荣县瓦卡镇。
2.2、项目规模:人工造林249亩,施用有机肥3.7万公斤,客土1200立方米,新建宣传牌1个,及围栏、蓄水池、输引水管网等基础设施。
2.3、计划工期:施工7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招投标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月5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请于2015年 1月9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1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得荣县林业局
地 址: 得荣县林业局
邮 编: 62795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1403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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