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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河公园花箱三角梅养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晋安河公园花箱三角梅养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jhtml">福州市晋安河公园花箱三角梅养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2-08-02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管理处
乙方: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ZHTZB[GK]*******的福州市晋安河公园花箱三角梅养护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303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福州市晋安河公园全园沿河栏杆花箱三角梅养护(含湖塍桥上花箱三角梅,六一斜桥到温泉公园桥西岸沿河花箱不在此范围),共计8680米。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文件。 | 1(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文件。 | ******.35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捌拾伍万玖仟伍佰玖拾壹元叁角伍分元(¥******.35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1年,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22-7;
4.3交付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服务范围: 福州市晋安河公园全园沿河栏杆花箱三角梅养护(含湖塍桥上花箱三角梅,六一斜桥到温泉公园桥西岸沿河花箱不在此范围),共计8680米。 5.2、人员配置要求: (1)乙方应派遣满足需求的管理人员为本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且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经验及接受过相应的高等教育。 (2)本项目须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本次采购项目所配备的人员男性不得高于60周岁,女性不得高于55周岁,乙方需给予员工的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员工提供社保。 (4) 应当服从甲方的人员调配。 5.3、车辆及设备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备以下品种、数量和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的车辆设备:包括垃圾清运压缩车3辆(租赁或自有)、汽油机水泵6台(自有)、背负式打药机3台(自有)以及工作需要的各种工具和物料(包含工具所需要的汽油、机油等),以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物料、工具、器械、养护车辆的保管、维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有遗失或因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5.4、养护要求: 5.4.1、水分管理 (1)根据气候和实地环境及三角梅物候、生长习性等情况浇水。由养护单位利用养护机械设备灌溉。 (2)灌溉水量适宜,应能满足植物的需求,减少水土流失 (3)灌溉应一次浇透,相对均匀,不应出现明显的局部干旱或积水现象。 (4)夏秋季宜早、晚灌溉,冬季及早春宜中午灌溉。 (5)经常检查排水系统,避免植株浸水,暴雨后及时排除积水。 5.4.2施肥基质管理要求 (1)施肥以液肥为主,干肥为辅,无机肥为主,有机肥兼用。 (2)施肥量应根据苗木种类、苗龄、生长期和肥源以及栽植基质理化状况,植株的营养状况确定。 (3)施肥方式宜以液肥为主,营养生长期宜选择含氮量高的复合肥,促花及开花季节,宜选择含磷钾量高的复合肥。冬季到来前适当增施钾肥以增强植株抗寒能力。 (4)施肥使用干肥时,宜采用缓效肥,均匀撒施在种植槽面。 (5)合理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技术。根外施肥宜在早上10点之前或傍晚进行,浓度不超0.3%。 (6)施肥宜在晴天,除根外施肥,肥料不应触及植株叶片。施液肥或干肥后应及时洒水清洗叶面。 (7)每年分别在3月份和10月份对栽植基质进行松土,并施用能够增加有机质含量和改善透气性的土壤改良剂。 (8) 花箱土壤会因下雨及灌溉而流失,需随时关注土壤情况及时添加种植土。 5.4.3修剪管理要求 (1)苗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株形,调节苗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促进分枝和花芽形成。 (2)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 (3)应运用压枝、绑扎等方法引导植物枝条往适宜的方向生长,使植物枝条自然下垂。 (4)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株形为主,宜轻剪。 5.4.4花期调控管理要求 (1)花期调控工作应根据不同的植物种类综合运用水分管理、修剪、施肥、喷施化学药剂等多种方法。 (2)当植株营养生长充分时,宜开展促进开花的工作。 (3)苗木开花期间应保持充足的水肥供应。 (4)整个花期施肥宜用磷钾肥为主,宜用液肥。 5.4.5苗木补植要求 (1)对各种原因引起死亡、残缺的植株,养护实施单位应及时进行补植和更换。 (2)补植后应及时浇透水并于生长稳定后进行施肥。 (3)补植的苗木,应选用原来的品种,规格也应相近似。 5.4.6防寒措施 (1)应在每次寒潮到来前做好防寒措施。 (2)为增强植物的抗寒性,在11月开始的追肥应增加钾肥的比例。 5.4.7除草与保洁要求 (1)种植槽的杂草应及时铲除。 (2)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时候进行。 (3)种植槽内应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 (4)连续半月没有降雨,应对植物叶片进行冲洒,洗去积尘。 5.4.8防治病虫害管理要求 (1)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主要采用化学防治方法。 (2)应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制订长期和短期的防治计划,适时开展防治。 (3)应对为害既普遍又严重的病害加强防治。主要病害有:炭疽病、叶斑病、白粉病、灰霉病等。 (4)根据不同季节病害发生的可能性,喷施杀菌剂预防病害的发生。 (5)经常检查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发现病虫害应鉴定并喷施相应的药剂。 (6)化学农药的使用应符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考核验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在一个养护合同期内,如发现乙方对甲方的要求不配合的,甲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配合到位,如仍未进行配合的甲方有权进行1000元/次的扣款。两次未整改与配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遇国家、省、市、局检查,被红牌警告1次、黄牌警告2次的或被通报整改3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1.2人员考核要求: (1)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天。服务范围内的花箱三角梅养护工作,乙方必须按甲方审核通过的人员安排表进行运作,保证全年每天到岗人数及人员准时到岗(包括节日、双休日)。如未按要求到岗,甲方有权视情况按500-2000元/人次进行扣款,并在当期考核周期中进行扣分。 (2)技术工人、养护人员上岗前接受岗前培训,且经过公园管理处现场测试合格,培训合格人员名单一个星期内交管理处备案。 (3)所有派驻人员应进行实名制登记,做好日常考勤工作,并在管理处备案留存实名制管理资料。 (4)派驻的人员在公园作业期间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单独承诺考核合格人员要保持稳定,至少服务六个月以上。 (5)更换派驻人员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6)派驻人员需服从甲方的管理,如派驻人员不能配合甲方开展工作,或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派驻人员。 (7)关于人员更换的事宜,均以书面通知或书面申请为准。 (8)工作人员回乡探亲、休病事假等要及时派人补充,不得出现缺岗现象。如遇任务繁重或特殊气候要求(强台风、特大暴雨等)需要突击性完成工作任务时,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人员指挥,并按甲方要求增加人力或延长工作时间以保证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费用不另计。 (9)中标以后,甲方对承诺派驻的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复核,确认其真实性,如有使用虚假证件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1.3其他要求: (1)乙方根据要求提供其为本项目所设计的养护实施方案(包括文明作业、安全作业、应对重大活动和检查评比的保障措施等)、项目管理班子、员工配备情况、服务承诺、投入设备清单。 (2)乙方应保证不降低养护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必须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保障员工各项劳动权益。若发生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员工工资导致影响本项目的进行的,罚款1000元(每人次),从养护经费中扣除。 (3)乙方应保证员工工资待遇标准不得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乙方报价应包含防台等应急情况所产生的服务费用增加。 (6)发现人为破坏绿化和设施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上报,并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7)数字城管和*****的案件接件由甲方负责,乙方按规定时间书面反馈及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处理的每件处罚300元。 (8)附件:《栏杆花箱三角梅养护考核标准》(附件1); 附件1: 栏杆花箱三角梅养护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养护质量标准 评分标准 标准分 景观效果(10分) 总体景观效果好。养护到位、得当,达到盆土不裸露,土壤肥沃。 总体景观效果:较好的不扣分,一般的扣1分,较差的扣2分,差的扣5分,很差扣10分。 10 植物生长状况(40分) 植株长势良好,枝条健壮、无枯枝、徒长枝、病虫枝、无杂草、无缺株。 枯枝:1-3株扣0.5分/100株,4-10株扣1分/100株,大于10株扣2分/100株。 10 徒长枝(超过15cm)、病虫枝(新梢、芽):超过3%扣0.5分,超过5%的扣1分,超过10%的扣2分。 杂草(超过15cm):每处扣0.5分,十米为一处 死株:每株扣1分,未在规定时限补植扣3分。 树冠完整,内膛枝疏密得当,通风透光良好。 树冠不完整及人为修剪偏冠的:1-3处扣1分/100株,4-5处扣2分/100株,6-10处扣5分/100株,大于10处扣10分。 10 叶色、叶形正常,无卷叶、焦叶、黄叶(生长季节)。叶面干净。 叶色、叶形不正常(黄化、白化、黑化)的:5株以内扣1分,10株以内扣2分,20株以内扣5分,大于20株扣10分。 10 残花败叶及周边垃圾未及时清理,扣0.5分/m 10 植物养护工作(30分) 病虫害控制: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发生病虫害应及时防治。做到基本无病虫害危害迹象。(最高扣5分) 病虫害及危害植株未及时防治,影响景观效果的扣0.5分/处 5 2 病虫害危害植株死亡的扣1分/株 3 造成大面积病虫害造成植株死亡的扣5分/处 / 水肥管理:根据当地气候、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情况,适时适量浇水。 植株出现缺水症状或缺肥症状或肥害症状,扣1分/m;未按规定和要求施肥的:扣1分/m 15 10 日常养管缺水,扣0.2分/100m,造成植株死亡的扣1分/株;缺水造成大面积死亡的扣5分。 5 防台风措施:台风季节应做好植物的修剪工作,以尽量减少台风危害。应及时采取防护、加固措施。风暴来临时,应及时对影响交通的区域进行处理。风暴后应及时疏通道路,修剪断折、下垂的枝条。 无抗台风防台风预案扣2分;台风后未及时修剪断枝、下垂枝和扶正的,扣1分/处; 10 作业规范管理(10分) ①管理员戴证上岗,跟班作业。 ②当班管理员做好检查记录。 ③落实作业标准,对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管理员无带证上岗,扣1分; 无检查记录,扣1分/次; 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扣1分/次。 10 5 养护人员无培训上岗,扣1分/人;未穿带有反光标志的统一制,扣1分/人。 5 其它(10分) 做好重大活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理得当;无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事件 重大活动保障不力、突发事件处理不当,扣2分/次;出现群众投诉、媒体曝光事件,凡经查证属实,每次扣2分。 4 三角梅养护造成*****、数字城管等投诉件,要及时处理派件,提高整改时效;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数字城管等投诉件,及时处理派件,提高整改时效;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因工作推诿、拖拉造成重复投诉或重办件,每次扣2分。 6 总分 100 6.1.4考核标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且无不良作业记录,每月考核考评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良好,发放全部养护经费,若中标方每月考核考评分数在85分(含85分)以上至90分以下为合格,当月养护经费扣减5%作为惩处,若中标方每月考核考评分数在80分(含80分)以上至85分以下为基本合格,当月养护经费扣减10%作为惩处;若中标方月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除当月养护经费扣减15%作为惩处外,甲方向中标方负责人提交书面警告书限令3日内整改到位,并要求下月达到良好以上,若连续两个月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2 | 100 | 根据每月考核情况进行付款。乙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正式发票,甲方待财政拨付后在次月二十日(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以转帐方式按月结算支付前一个月作业经费(经考核扣除相应经费后的剩余经费)。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缴交合同期内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补偿。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内未发生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强制终止的前提下,待合同期满后,新、旧承包人交接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对公转账方式在合同签订前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7月28日至2023年7月27日。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4.2应急响应时间 (1)乙方针对突发任务应在1个小时内到达任务发生地点。 14.3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办理公园进出场有关手续,协调养管干扰问题; (2)对乙方的养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考评,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和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养护要求; (3)检查、监督乙方在养管过程中的安全作业; (4)乙方不能保证养护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与设备; 14.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内容进行作业,保证质量; (2)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监督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检查、评比活动; (3)重大节假日中进行花期控制. (4)配合甲方做好公园花箱三角梅物候观察及记录等工作。 (5)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6)作业现场应按照国家、部、省有关安全生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作业安全。因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7)应认真、及时履行本项目。因乙方未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8)文明施工,及时清理现场,严禁违章作业。 (9)乙方必须为所有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10)养护期内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第三方伤害赔偿和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 (11)养护过程中所需水、电、肥料等均由乙方负责,其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 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三份 。
甲方: | 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管理处 | 乙方: | 福建省长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福新支路22-7号 | 住所: | 福州三坊七巷郎官巷26号 |
单位负责人: | 刘滨 | 单位负责人: | 陈长希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陈巧珍/0591-******** | 联系方法: | 135*****83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2 0251 0960 1066 308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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