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雾炮车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雾炮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1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CG*******
项目名称: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雾炮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维修、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不含购置税)等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42页。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执行对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保证金:*****.00元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8月3日至 2022年8月5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或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8 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正门上楼梯二楼东侧)。
六、开启
时间:2022年8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正门上楼梯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
1.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
2.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中“谈判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一份);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的;
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一份)。
5.凡参加现场开标的供应商14天行程轨迹离开过鞍山市的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海城市
联系方式:139*****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联系方式:0412-*******、0412-*******
邮箱地址:hczhengfucaigou@163.com
开户行: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隆分理处
账户名称: 海城市公共行政和资源交易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245*****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岩验
电 话:0412-*******、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