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医院监控设备(二期)招标公告

精神病医院监控设备(二期)招标公告


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潜江市精神病医院监控设备(二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潜江市政府采购办计划函(潜采计2014B118号)的要求,受潜江市精神病医院(采购人)的委托,现该项目进行竞争谈判方式采购,邀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本项目摄像机品牌选下列之一:三星、霍尼韦尔、巨峰、浙江大华,一个公司只需投一个品牌,多投无效:

一、 采购项目名称:潜江市精神病医院监控设备(二期)项目

采购编号:潜采二字*******

二、采购内容: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公司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和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C类及以上备案证(报名时提供原件查看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湖北省内有施工维修队伍和售后服务机构;

5、近2010-2013年来,企业成功地完成过类似业绩(附合同3个以上);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需提供摄像机品牌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总代理及分销商、代理商授权或转授权均无效)。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时间安排: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 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起 (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时间领取谈判文件,领取谈判文件时,必须具备第三 项(供应商资格要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需提供摄像机品牌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类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

2、开标时间:2015年 1月14日上午9:00时整,

开标地点: 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评标室(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逾期将不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潜江市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139*****312

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806联系人:姚先生

2015年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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