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园林县城复查第三方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ZFCGH-JTSZZB2022-022

国家园林县城复查第三方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ZFCGH-JTSZZB2022-022

项目概况

国家园林县城复查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御华园小区2栋4单元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JTSZZB2022-022

项目名称:国家园林县城复查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国家园林县城复查第三方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厘米级卫星航测、申报资料汇编及台账资料收、技术报告片及画册、遥感调查与测评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ian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ian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需提供至少一项近三年类似业绩;
4、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5、提供2021或2022年度由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由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5、提供2021或2022年度由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由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御华园小区2栋4单元3楼)

方式:报名成功后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哈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哈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企业法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提供网络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官方机构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完税证明、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彩色复印件贰份均应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交至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御华园小区2栋4单元3楼)。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巴河县

联系方式:0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御花园二楼新疆金泰首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梦华

电 话:136*****007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复查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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