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焙烧厂品川窑改造项目设备拆除工程电子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焙烧厂品川窑改造项目设备拆除工程电子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大炭素)拟定于2022年8月15日公开进行焙烧厂品川窑改造项目设备拆除工程电子招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焙烧厂品川窑改造项目设备拆除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界定、施工内容、技术要求

(一)招标范围及界定

1.焙烧厂品川窑改造项目设备拆除工程包括:拆除现有2条品川窑及相关配套设备装置,品川窑土建基础以上窑体、钢结构、管道、风机、液压站、输送机构横向车、窑车顶推装置、电气控制系统等全部拆除,解体窑车、匣钵、收集盘、隔铁等,拆除四线混凝土平台。

2.风机、管道及设备拆除过程中产生的焦油进行清理装桶(所需油桶由发包人负责提供),并运送到厂内指定地点存放。

3.对拆除的废钢材按粘焦油和不粘焦油进行分类处理,粘焦油钢板切割尺寸确保能装入汽车拖挂车厢内,原则上不大于2.00m×4.00m并负责装车工作;不粘焦油钢板切割为0.60m×0.60m、型材切割为长0.60m,由承包人运送到厂内指定地点堆放,并用绿色的防尘网进行覆盖。

4.对拆除的所有建筑垃圾(主要包括耐火砖和浇注料)由承包人负责装车拉运出厂并按政府相关要求处置。

5.拆除的电动机、电缆、电线(卷成盘状)、配电柜、电器元件运送到厂内指定地点移交发包人处置,其中电动机、配电柜、电器元件要求进行保护性拆除。

6.根据实际拆除情况,对窑体拆除的重质耐火砖挑选出可回收的运送到厂内指定地点码垛,并用绿色的防尘网进行覆盖。

(二)拆除施工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窑体

2

约110.00m×3.54m×3.56m

2

管道

2

配套的所有管道

3

钢平台

2

包括斜梯、爬梯、侧线装卸平台、窑顶走廊及护栏

4

风机

40

地面16台,窑顶24台,包括风机进出口连接管道及电缆

5

液压站

4

包括液压站输送管道及电缆

6

换热器

1

约2.30m×1.44m×1.10m

7

横向车

2

约3.83m×3.10m×0.55m

8

窑车

90

约2.90m×3.35m×0.63m

9

收集盘

90

约2.90m×1.64m×0.26m

10

匣钵

140

约2.80m×1.45m×2.25m

11

钢烟囱

10

直径640mm,长度6m~13m

12

侧线传动链条

2

每条约220m

13

电气系统

2

包括电缆、电缆桥架、配电柜、控制柜

14

其他配套设备

/

窑尾输送卷扬、窑头顶推装置、两台水泵及管道

15

四线混凝土平台

m3

约1100

约55.00m×21.00m×0.95m(混凝土厚度约200mm)

备注:拆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清单内容,表中长度、数量仅供参考,拆除工程量需要投标人进行现场详细踏勘后自行确定。

(三)技术要求

1.施工前必须完成施工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的编制,并通过发包人相关部门的审批,施工方案编制依据符合现行国家、部门、行业、企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施工技术及人员要求: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技术、人员管理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需配置专职安全员(持安全员证),涉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符合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施工资料要求:施工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一致,竣工后应同时完成工程相应施工内容的施工资料。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在室外施工时承包人必须采用警戒线或1.8m高彩钢板对发包人划定的施工区域进行围挡并悬挂警示标语,围挡内的现场5S管理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当天无法清运的建筑垃圾和废铁等需要采用绿色的防尘网覆盖;承包人应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相关劳保用品;承包人需为各工程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职工工伤保险或者意外伤害团体险,并且向发包人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及受保人员名单,施工期间新增的施工人员必须先购买保险并向发包人备案后才可进场作业;承包人应遵守方大炭素相关安全、环保、5S管理制度,其他要求参照方大炭素相关制度执行。

5.工程竣工前,承包人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包括雇佣的农民工、临时工、劳务人员)。如因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等原因造成农民工闹事或者诉讼事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三、质量验收标准

按合同要求完成拆除施工内容。

四、工期要求

(一)焙烧厂品川窑改造项目设备拆除工程:总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具备拆除条件暨设备拆除开工报告批准开工时间为准),废铁分解和粘附焦油废铁装车不计入合同工期。

(二)施工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新冠肺炎疫情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2000元,累计考核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4日18:00。

(二)招标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

(三)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4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因兰州新冠疫情,本次招标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打印并盖章后逐页扫描为PDF文件,并于2022年8月14日18:00前通过授权委托人邮箱发送至方大炭素招标专用邮箱:shebeibaojia@fangdacarbon.com。纸质版投标文件于2022年8月14日前快递邮寄至发包人处。

六、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拆除工程、钢结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中一项或类似内容,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标书,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中要有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其他材料、企业业绩等,技术标中要有施工人员及工器具配置清单、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相关技术文件。投标人的标书必须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上要求内容。

(二)投标人需提供三套标书(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三份标书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公告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标书。

八、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二)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拆除工程量的70%支付,拆除完成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预验收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70%。

(三)验收款:拆除工程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办理验收证书,承包人开具剩余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四)本工程付款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要开具等额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14日18: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承包人需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090********

行号:102*****8806。

十、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承包人进入厂区施工必须遵守方大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四)承包人在现场拆除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五)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未进行拆除的,不支付费用;已完成拆除的,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

(六)在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委派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协调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电话:166*****519

十二、方大炭素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58(公司党委书记)

180*****033(公司党委副书记)

180*****071(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80*****958(公司纪检监察科长)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


标签: 品川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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