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8月1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嘉荫县鑫达粮贸有限公司烘干塔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嘉荫农场第四管理区

3、建设单位:嘉荫县鑫达粮贸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扩建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廖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项目内容:嘉荫县鑫达粮贸有限公司(原名绥化农垦丽佳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6年7月22日取得《关于绥化农垦丽佳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烘干塔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批复》(绥垦环审【2016】12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00t/d烘干塔一座及仓库等附属设施,年烘干玉米*****吨。《绥化农垦丽佳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烘干塔项目》于2016年11月由黑龙江省垦区绥化环境监测站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建设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扬尘源、交通尾气及装修过程中的废气。

项目施工期起尘环节虽然较多,但根据同类项目类比资料及现场调查结果,施工期主要起尘环节为物料堆场及装卸过程、车辆运输,其它过程如场地平整造成的地面扬尘,因产生量相对较小、较为分散且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所以不考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虽较多,但主要以电力为能源,无废气的产生。只有打桩机和运输车辆以汽、柴油为燃料,有交通尾气的排放。本项目施工车辆尾气排放量较少,使用期短,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建设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3、噪声

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另外,对施工场地平面布局时应将施工机械产噪设备尽量置于场地中央,进行合理布设,减少施工噪声对民众的污染影响。

4、固废

建筑垃圾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等杂物,施工单位应按地方相关规定及时清理。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配合环卫部门及时清理。

运营期

1、废气

热风炉布袋除尘器及炉底定期清灰后,灰渣直接装袋封装,灰渣仓库临时堆放,产生少量粉尘可忽略不计。为降低颗粒物排放量,本项目采取粮食仓库封闭,输送传送带封闭设置,运输车辆进入粮食仓库内装卸料,降低装卸高度,清选工艺采用封闭式清理筛,清理筛自带布袋除尘器;烘干塔体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有效降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高烟囱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因此,本项目无废水向地表水环境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在设备选择上应优先考虑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对所用的高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和软连接和隔声消声措施。

在风机设隔声罩并且在风机进气口、排气口以及放空口均安装消声量为20~25分贝的消声器,以较大幅度的降低风机的最强噪声源。

厂区合理布局,充分利用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清理原粮中的杂质(泥沙);热风炉产生的灰渣和除尘器收尘。

员工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热风炉产生灰渣经计算后最终求得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灰渣产生量为205t/a。锅炉灰渣产生后暂存于封闭灰渣库内,表面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避免二次扬尘产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尘量为113.652t/a,清粮筛布袋除尘器收尘量为1.35t/a,故项目除尘器年回收除尘灰量为115t/a,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 邮编:******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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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受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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