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零星运输与吊车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DYZB-2022FW012(2)-DZ)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零星运输与吊车服务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00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大有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项目概况:提供零星运输服务(5吨以上)及吊车服务,零星运输包括普通货物
运输服务三超件运输服务以及拖车运输服务。2.2招标范围:本项目预计
合同金额4200万元,含可抵扣增值税。共分2个标包:标包1:零星运输服务(5
吨以上)预计合同金额4000万元,含可抵扣增值税,标包2:吊车服务预
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含可抵扣增值税)。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以实际生产
需要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招标采用单项单价限价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要求。2.3招
标项目名称:零星运输与吊车服务二次招标。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
地点全国范围内。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履约金额达到
合同签订金额为止,若合同履约期满但合同履约金额未达到合同签订金额的招
标人有权选择继续执行本合同至合同签订金额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零星运输服务(5吨以上):(002)吊车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零星运输服务(5吨以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加
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
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
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
格无效。
3.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参与标包2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川庆钻探公司吊装作业准入。
3.5参与标包1的投标人提供零星运输车辆不少于30台,以投标人提供的车辆
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每台车辆至少配备1名驾驶员,驾驶员需要提供有效的机动
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并与所驾车型和所从事的营运业务相符。车辆或驾驶
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3.6参与标包2的投标人提供吊车每种型号(16吨25吨50吨)不少于1台。
以投标人提供的吊车相关有效证件及特种设备检测报告。每台车辆至少配备1名
驾驶员,驾驶员需要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Q8,并与
所驾车型和所从事的营运业务相符。车辆或驾驶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将
被否决。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出现违约
情况,或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近三
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以评委现场核查
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如有,由招标人出具
证明):
3.8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
未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在近三年(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
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应针对该条要求提供书面承诺:若发生投
标人隐瞒或承诺不属实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
格,投标保证金不再返还:若投标人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
,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
3.9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如有,由招标人
出具证明):
(1)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
过合同违约或发生过纠纷的:
(2)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发生过违法用工行为。
(3)投标人因违反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管理规定被处罚的
(包含但不限于被限制准入及暂停交易等)。
(4)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服务,且在承包商考核评价不合格的。:
(002吊车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加
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
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
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
格无效。
3.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参与标包2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川庆钻探公司吊装作业准入。
3.5参与标包1的投标人提供零星运输车辆不少于30台,以投标人提供的车辆
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每台车辆至少配备1名驾驶员,驾驶员需要提供有效的机动
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并与所驾车型和所从事的营运业务相符。车辆或驾驶
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3.6参与标包2的投标人提供吊车每种型号(16吨25吨50吨)不少于1台。
以投标人提供的吊车相关有效证件及特种设备检测报告。每台车辆至少配备1名
驾驶员,驾驶员需要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Q8,并与
所驾车型和所从事的营运业务相符。车辆或驾驶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将
被否决。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出现违约
情况,或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近三
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以评委现场核查
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如有,由招标人出具
证明):
3.8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
未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在近三年(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
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应针对该条要求提供书面承诺:若发生投
标人隐瞒或承诺不属实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
格,投标保证金不再返还:若投标人已中标,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
,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
3.9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如有,由招标人
出具证明):
(1)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
过合同违约或发生过纠纷的:
(2)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发生过违法用工行为。
(3)投标人因违反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管理规定被处罚的
(包含但不限于被限制准入及暂停交易等)。
(4)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服务,且在承包商考核评价不合格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04日09时30分到2022年08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具体购买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52号地铁一号线文殊院站G出口嘉好
弗斯达酒店文殊院店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52号地铁一号线文殊院站G出口)嘉好
弗斯达酒店文殊院店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7.1任务响应时间:省内运输业务: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指令2小时内响应,4小
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装运:省外运输业务: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指令4小时
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装运标包1适用甲方有运输任务
,乙方必须在,4小时内将车辆组织到位:如果是抢险物资运输,乙方必须在1
小时内将车辆组织到位标包2适用。
7.2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3招标文件的获取
7.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
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7.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3.3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及缴费账户: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18280933716:028-61105880
电子邮箱:cqdzcdevip.sina.com
标书购买缴费账户: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缴费账户开户银行:重庆银行文化宫支行
账
号:170101040003840
银行联行号:313653000329
转款时请注明:CDDYZB-2022FW012(2)-DZ号标书费
7.3.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邮件
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称):cqdzcdevip.sina.com:领取(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附件1公司营业执照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标书购买缴费回单。
注:现场购买标书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
7.3.5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
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格式详见投标意向书附件3。确认参加投标
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投标保证金缴费回单扫描件投标保证
金退还信息表附件4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
以上一
项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并在开标当日将纸质资料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7.4投标文件的递交
7.4.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8月2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52号地铁一号线文殊院站G出口嘉好弗斯达酒店(
文殊院店)四楼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7.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7.4.3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
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时应注明CDDYZ
B-2022FW012(2)-DZ号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收取,不分标包。)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及退还联系人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银行文化宫支行
账号:170101040003840
银行联行号:313653000329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18280933716:028-61105880
电子邮箱:cqdzcdvip.sina.com
7.4.4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规定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投
标人若未及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资
料及开户行的联行号或提供的信息有误,从而导致招标人延迟退还或无法退
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实际到
账为准,到账截止时间:
2022年8月24日9:30
,逾期未到账,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7.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6中标后签约单位
合同签约单位:成都大有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大有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213号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028-86013530
电子邮件:11947760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联系人:戴老师
电
话:18280933716
电子邮件:cqdzcdevip.s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00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95
S
附件5
成都大有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
申请单位盖章
中标人全称
大有公司业务流程及审批
申请事宜
履约保证金
项目实施单位
申请依据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缴纳时
市场经营办公室
申请单位开户银行
中标人填互
生产技术办公室
申请单位银行账号
中标人填互
质量安全环保办公室
申请单位银行行号
中标人填互
综合管理办公室
申请单位经办人
中标人填写
财务资产办公室
申请金额
(小写)大写
中标人填写
其他相关单位
批准金额
(小写)大写
公司领导
6/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