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库勒河治理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库勒河治理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3 10: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编号:SL0201G22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库勒河治理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水务局文件富水发【202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富拉尔基区水利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齐齐哈尔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富拉尔基区,主要建设内容为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库勒河治理工程(三期)的勘察和设计。河道清淤8km,堤防加固10km,新建护岸5km,新建建筑物1座,综合治理河长11km。。
2.2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库勒河治理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
2.3招标范围:包括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库勒河治理工程(三期)勘察设计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
2.4服务期限:合同协议书签订后20日内完成。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预算金额:1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5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8月3日16时00分至2022年8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9时00分。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24小时)。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齐齐哈尔市水务局
招标人: 富拉尔基区水利站
地 址: 和平名苑(富拉尔基区新华路南50米)
联系人: 付先生
电 话:0452-*******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城路与永安南大街交叉口西北150米售楼处
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0452-*******
邮 箱:zhongshengdaili@126.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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