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商业区酒店、商业区办公区设计招标公告
住宅区、商业区酒店、商业区办公区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CEITCL-JL-ZCFW-1412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利西湖大路小区(保利中央公园),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3】42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住宅区、商业区酒店、商业区办公区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利西湖大路小区(保利中央公园)项目设计;
一标段:保利西湖大路小区(保利中央公园)项目住宅区设计;
二标段:保利西湖大路小区(保利中央公园)项目商业区酒店设计;
三标段:保利西湖大路小区(保利中央公园)项目商业区办公区设计;
2.2工程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西湖大路,西至丙十一路、南至乙五路、北至东风大街;
2.3招标内容:保利西湖大路小区(保利中央公园)项目住宅区、商业区酒店、商业区办公区设计;
2.4工程规模:一标段约为357586m;二标段约为44085.57m;三标段约为43968.94m,均以实际结算为准
2.5设计周期:一标段: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二标段、三标段:合同签订后45天内;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设计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从事设计工作3年以上,各投标单位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中,但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得重复中标;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2013年)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4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外埠投标人还需提供入吉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1月26日9时30分,地点是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3万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
地址:长春南关区前进大街沃尔玛南行2000米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
联系人:李雨轩
电话:13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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