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生产车辆轮胎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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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兴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生产车辆轮胎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D(CG)-2022-058
项目名称:长兴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生产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长兴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生产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内容包括环卫专用车辆轮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 /)”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四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A.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符合的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4)投标保证金:无。
5.提交(上传)投标文件说明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份。考虑疫情情况,U盘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金荣大厦20楼2005室。),收件人:张工,联系电话:0572-*******,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2022年08月22日17:00时前。
(3)投标人应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投标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龙山街道西峰坝村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亚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徐科
质疑联系方式:137*****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长兴县金荣大厦20楼2005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朱鼎惠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
附件信息:
标签: 生产车辆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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