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医疗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编号:441402-2022-00710

梅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医疗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编号:441402-2022-00710

项目概况

梅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医疗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RX2022HG0718

项目名称:梅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医疗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388,207.6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实验室医疗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2,388,207.65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医疗设备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731,500.00-
1-2其他医疗设备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85,200.00-
1-3其他医疗设备离子色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85,200.00-
1-4其他医疗设备气相色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22,500.00-
1-5其他医疗设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1(台)详见采购文件1,504,800.00-
1-6其他医疗设备高效液相色谱仪(LC)1(台)详见采购文件955,700.00-
1-7其他医疗设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254,000.00-
1-8其他医疗设备细菌鉴定质谱1(台)详见采购文件1,891,370.00-
1-9其他医疗设备实验室医疗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14,357,937.6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验室医疗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验室医疗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以上网站截图以作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所投设备如是进口货物,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的授权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龙东路2号梅州工会大厦11楼

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龙东路2号梅州工会大厦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2019〕58号)、《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梅江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策瑞信(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龙东路2号梅州工会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策瑞信(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中策瑞信(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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