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聚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2XJ1000017)

新疆东聚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2XJ1000017)

项目名称新疆东聚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25ZZKG********
挂牌起始日期2022/8/3 挂牌截止日期2022/8/3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至2023年8月2日。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新疆东聚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251号5楼514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凯
成立时间2020/03/24注册资本
(万元)
1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78L7M78A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范围网络科技技术服务及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信息技术传输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孵化管理服务,商业投资,办公服务;市场推广及宣传,项目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0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乌鲁木齐天山区城市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
增资企业承诺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资产总额5127.76*****.02/
负债总额4220*****.49/
所有者权益907.762669.53/
营业收入00/
利润总额-92.2473.23/
净利润-92.2473.23/
审计机构名称新疆凌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新疆祥瑞万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2/05/310-1.87-1.87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51*****.39979.12
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基准日2021/12/31
资产总额*****.02
负债总额*****.49
净资产2669.53
每股对应估值 2.*****元/注册资本金
项目内容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对应持股比例
11450至*********20
拟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金:543.******万元;
投资方拟认购资本金不得少于543.******万元;
投资方投资额不得低于1450万元;
拟增资底价2.*****元/每注册资本金元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东大梁科技创新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开发建设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乌鲁木齐天山区城市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后占比80%;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以公开交易方式引入一家投资方增资后占比20%。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增资企业决策文件批复
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乌鲁木齐天山区城市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天山区城投公司子公司及中疆小巴扎进行增资扩股的批复》(天国资[2022]31号)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为在建工程-土建工程和在建工程-待摊基建支出(包含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土建工程为在建的东大梁科技创新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EPC)项目,工程开工日期为2021年8月,预计完工日期为2023年12月,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土建工程已完成地面±0.00以下的地下基础部分,工程形象进度为20%,付款进度为51.14%。
2.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在建工程科目中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共1宗,为科创园2017-C-118-D-1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2平方米,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用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参照商业)。
3.有关土地使用权面积及相关信息以增资方提供的土地出让合同记载的信息为准,增资方已缴纳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增资扩股方案》。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增资方拟增加注册资本金1715.******万元,其中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拟引入一家投资方,拟新增注册资本金543.******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20%;原股东参与非公开增资,增加注册资本金1172.6671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80%。本次增资拟募集资金4580.47万元,其中引入投资方拟出资1450万元,原股东拟出资3130.47万元。原股东须按照同股同权原则增资。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竞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详见《增资扩股方案》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一、增资达成条件:信息发布期满,拟新引进的投资方以《增资扩股方案》增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20%,增资价格不低于遴选程序最终确认的增资价格,且确定的最终投资方按照本次增资扩股要求签署《增资合同》,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全部增资价款,即达成增资条件则本次增资达成;
二、增资终结条件: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后,经过对投资方遴选程序后未产生符合《增资扩股方案》相关条件的意向投资方;2.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原股东未能就《增资合同》达成一致的;3.相关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4.未取得有关机构关于本次增资事项的正式批复;5.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投资方须认同新疆东聚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能够对新疆东聚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意向投资方经营范围须包含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的经营事项。
4.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记录,在经营期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
5.意向投资方须出具书面承诺:认购本次新增股权系其自身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委托(受托)持股以及其他股权或利益安排;认购资金来源合法。
6.本次增资扩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自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投资方不可将所持有的新疆东聚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设置质押、抵押或其他他项权利的要求。
8.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并缴纳保证金。
9.意向投资方应在资格确认后将申请认购的交易保证金435万元汇入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投资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投资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投资方充分了解增资方情况,视为在《企业增资扩股投资申请书》中对增资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增资的承诺。
10.意向投资方最终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应在确认后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合同》,投资方在《增资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按增资出资方式约定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剩余货币出资额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方在认购本次股份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元/注册资本金报价,且须认可并接受本方案第五条投资方及股份认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如意向投资方被最终确认为投资者,则需以最终确定的价格认购相应股权。否则,意向投资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增资方、投资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投资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增资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投资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增资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若意向投资方未成功增资的,新疆产权交易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2.若意向投资方成功增资的,即投资方按《增资扩股合同》约定的增资价款于签署《增资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货币资金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剩余货币出资额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如投资方因自身原因退出对增资方增资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扩股合同》,投资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增资方、投资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投资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增资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资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增资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3.自项目公告之日起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增资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认同增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增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投资方已充分了解增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增资企业增资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增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投资方自愿承担除因增资企业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增资企业为由退出投资。投资方增资后对增资企业提出的异议,增资企业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投资方须承担本次交易服务费及鉴证费(具体见新疆产权交易权所收费标准)。
5.意向投资方须就上述履约要求出具承诺文件。
标的交付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现场尽调
意向投资报名报名时间2022/8/3至2022/8/30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保证金金额:435万元;
二、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三、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
(1)意向投资方单方面撤回其投资申请的;
(2)增资项目公告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或被认定为未按要求参加的;
(3)在被确定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履行出资义务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最终成为投资方后,应在确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合同》,投资方在《增资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按增资出资方式约定将货币资金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剩余货币出资额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若意向投资方未成功增资的,新疆产权交易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服务费 按《增资业务委托合同》收取。
附件下载 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郭靖慧 0991-******* 150*****725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 工作日 10:00-14:0015:30-19:30
单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其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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