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定点印制服务招标公告
普通发票定点印制服务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受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委托,现就“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定点印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报名参加。
1.项目编号:XZGSJZCG-2015-02
2.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定点印制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普通发票印刷定点企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4.分包、转包和中标原则: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只允许一个投标人中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西藏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并且在拉萨市内有独立固定的生产、经营、仓储场所,能够满足税务机关对发票配送的要求;
(3)具有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领取招标文件前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到达以下账户,并取得有效收款凭据。
单位名称: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财务科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贡德林分理处
银行账号:25-***************
7.招标文件领取: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到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场报名和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光盘)。
报名时须提交: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本人签字);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本人签字)。
(3)投标保证金有效收款凭据。
8.对本次招标如有质疑,请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9.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1月27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1.投标及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403室。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410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平措先生、潘多女士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
2015年1月5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