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设计学校服装专业设备招标公告
艺术与设计学校服装专业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预算 |
服装专业设备 | 一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57万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厂家授权代理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有生产、销售、安装、维修能力的生产商或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
(2)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 1 月 5 日- 2015年 1 月 13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溪北路丽阳商务大厦7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经年检通过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原件1份)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1份);
5、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查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投标保证金已交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有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注: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决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柒佰圆整 ;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帐);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账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城西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 1 月 27 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1 月 27 日下午14: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视同放弃监督开标的权利)。
十一十二、业务咨询:
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 传 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
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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