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兴隆镇城建路、红兴街、恒隆巷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巴彦县兴隆镇城建路、红兴街、恒隆巷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巴彦县兴隆镇城建路、红兴街、恒隆巷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TH00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巴彦县兴隆镇城建路、红兴街、恒隆巷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由巴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兴隆镇城建路、红兴街、恒隆巷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巴彦县兴隆镇内

2.3建设规模:城建路建设全长635.582米,机动车道宽度为7米,现两侧各加宽1米,合计9米,机动车道两侧各2米铺设步道板,恒隆巷路建设长度176.871米,机动车道宽度为5米,机动车道单侧4米铺设步道板;红兴街建设长度891.025米,机动车道路宽度为7米。对以上道路进行挖补铣刨罩面、加宽处理、绿化建设、排水建设、照明建设等。

2.4招标控制价:总投资额*******元,其中:城建路*******元,红兴街*******元,恒隆巷道******元。

2.5计划工期: 2022年8月30日开工,2022年10月20日竣工,总工期52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 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投标登记方式一:投标人可到“中采惠招”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http://www.zchzb.com)搜索并查看公告,扫描公告页面二维码参与报名;

投标登记方式二:安卓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投标E通”,搜索项目名称参与报名;

投标登记三:微信搜索“代理秘书”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首页“搜索报名”,搜索项目名称参与报名。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 8月10日 (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在收到投标单位投标申请后,我公司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暂定2022年08月25日上午09时,准确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项目部(巴彦县巴彦镇西直路494号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

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巴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51-********

招 标 人:巴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巴彦县兴隆镇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86*****222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巴彦县巴彦镇西直路494号二楼

联 系 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151*****911

日期:2022年8月3日


,巴彦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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