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河流域屈家岭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农博城污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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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河流域屈家岭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农博城污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3 16:1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天门河流域屈家岭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农博城污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SY-******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门河流域屈家岭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农博城污水改造工程)已由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行政审批局以屈审批字【2020】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五三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三信工程管理(湖北)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门屈家岭管理区
建设规模:沿现状道路布置dn300-500mm污水管道,接园区西路现状dn800污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其中dn300mm污水管道477m、dn400mm污水管道3155m、dn500mm污水管道493m、dn500mm拖拉管82m、DN200PVC污水出户管1600m。管道基础为180°石屑基础,管道主要采用II钢筋混凝土承插管,拖拉管施工的管道采用非开挖铺设用聚乙烯(HDPE)实壁管,管道选用SDR17系列(SN16)。沿线布置砖砌污水检查井及化粪池,破除并恢复水泥路面,绿化草皮恢复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31 00-00-00
合同估算价:533.12万元
2.3其他: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一项类似市政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注册、手机版CA(标证通)及CA办理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25日 09时00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5日 10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太子路发展路东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34*****989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中三信工程管理(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地址:金环湾小区13栋1楼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刘艳妮
代理联系电话:158*****170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2年08月03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污染防治 污水改造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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