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清淤四期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生态清淤四期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白洋淀生态清淤四期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生态清淤四期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白洋淀生态清淤四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雄县境内,包含白洋淀淀区范围(以大堤为界)内污染底泥治理工程中的烧车淀片区、枣林庄片区、弯篓淀片区以及雄安湾水域部分。2主要建设内容:(1)以烧车淀、枣林庄、弯篓淀片区水质改善、水生态修复、水动力提升为目标,以重度污染鱼塘区域为核心,精准清除3.37平方公里,污染底泥约为107.87万立方米,支撑烧车淀、枣林庄等国控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同步统筹水流通道建设,实施堤埝拆除,重建淀泊生态水文过程,恢复枣林庄、烧车淀、弯篓淀等淀泊生态空间完整。(2)重点区域沟壕生态清淤工程:开展大张庄片区、南刘庄片区和王家寨片区等重点区域沟壕治理,治理沟壕74.5公里(大张庄片区16.7公里、南刘庄片区23.8公里、王家寨片区34公里),面积约为0.71平方公里,清除污染底泥约28.2万立方米,有效改善沟壕水体水质。 (3)优化淀区水流通道的堤埝拆除工程:拆除烧车淀和枣林庄片区,除重度污染鱼塘外,且与重度污染鱼塘相关联的鱼塘、荷(藕)塘等影响补水通道的塘堤40.8公里,处理土方约为78万立方米。(4)烧车淀北部雄安湾片区:工程疏浚总面积12.80平方公里,航道连通烧车淀北部与西部区域,航道总长度约14.63公里,清杂面积约2.90平方公里,植物收割面积4.45平方公里,疏浚方量383.22万方,建设生态岛、大阳鸟岛及码头,对留通桥至安新旅游码头段新安北堤老堤进行生态化改造。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项目总投资约为8亿元。4服务期限:(1)可研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报审稿;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提供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如有);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如有)、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如有)等专项报告在取得项目概算批复前提供。服务期限为取得各专项报告批复之日止。批复后如项目设计方案发生调整,仍需配合招标人完成专项方案调整及变更等相关工作。(2)勘察测量监测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监测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设计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内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报送设计方案,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开展设计方案审查的深度;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设计方案后5日内提供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图纸、概算等内容);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10日内完成满足开工需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上述可研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计划的可研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最终可研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应以发包人与受托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为准。项目实际实施时须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执行。5服务要求:(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达到雄安新区及雄安集团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如新区颁发新的规定须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并对成果文件做相应调整。(2)勘察测量监测:工程勘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满足勘察任务书要求。达到雄安新区及雄安集团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3)设计:①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②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水利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文件编制要求。③达到雄安新区及雄安集团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4)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达到雄安新区及雄安集团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4家,联合体工作内容为勘察、可研、水利部分设计、景观部分设计,联合体成员具体分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b.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 c.本项目的水利部分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4)、(5)项要求; 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4 00:00至2022-08-09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2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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