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类服务招标公告

2022年度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类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 2022年度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HXA********)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A********
项目名称:2022年度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5050其他工程政策咨询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谈判当日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资信证明。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当天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和参加磋商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三)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四)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到2022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
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本项目报名采取网上报名领取文件方式:1、报名方式:电汇方式,供应商从本单位对公账户将文件费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红桥支行,开户账号:811*****139********.2、文件费电汇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HXZBDL2012@126.com,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后续所有活动中,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且在14日内未到访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已确诊病例等,磋商授权代表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检查、登记、测量体温等耗费的时间,提前预留合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
联系方式:182*****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2*****85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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