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项目招标的通告

关于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项目招标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三门峡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拟对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招标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

二、项目地点

三门峡市

三、项目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

四、项目概况

对我市高排放禁用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检,抽检内容包含排放检测、信息采集质量核查和定位系统准确性、运行状态等,并填写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现场检查表,共计350台。

五、公司资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书面声明,若经查不实,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无处罚期内的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供应商法人、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活动期间,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等失信行为。

    供应商自行承诺,若经查(以中国信用网查询为准)不实,取消其成交资格。

各第三方服务机构应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按照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规定流程完成投标程序。

附件:1.监督抽测工作流程

2.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现场检查表

2022年8月2日

附件1

监督抽测工作流程

一、监督抽测工作流程图

微信截图_20220803102917.png

备注:“不合格机械”指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现场检查表(附件3)中所列的检查不符项。

  1. 检查要点及方法

    登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小程序”,认证检测机构抽测专门工作人员,然后打开监督抽测现场检查表,现场录入上传。

    (一)机械基本信息填写

    按真实情况填写。初次挂牌公司或机构要求机械所有人提供第一次挂牌的检测公司名称全称。

    (二)信息采集的检查程序

    1.使用“监督抽测APP(检测端)”,搜索机械号牌,查看登记的机械信息是否完整。(检查要求:信息必填项必须填写完整,APP内信息登记带“红色*”的内容为必填项。填表要求:如完整、正确,检查结果填“是”;如不完整、不正确,检查结果填“否”,备注填具体哪些项目不完整、不正确。如有其它问题,在备注里详细记录。)

    2.逐一核对机械的各项信息与“监督抽测APP(检测端)”所登记的信息是否相符,是否正确。(检查要求:APP内登记信息须与现场核查的机械信息完全相符,准确无误。填表要求:如机械信息与APP内登记的完全相符,检查结果填“是”;如有不相符之处,检查结果填“否”,备注填具体哪些项目不相符。如有其它问题,在备注里详细记录。)

    (三)排放阶段的检查流程

    1.查看发动机铭牌、环保信息标签、机械环保代码、生产日期等信息,判断机械的排放阶段认定是否正确。(检查要求:排放阶段判定方法严格按照豫环办〔2020〕30号文件规定。填表要求:如果排放阶段判断正确,检查结果填“是”;如果判断不正确,检查结果填“否”,备注填不相符的描述。如有其它问题,在备注里详细记录。)

    2.查看环保号牌的悬挂是否正确。(检查要求:号牌悬挂方法在豫环办〔2020〕30号文件中有详细规定。填表要求:如果悬挂正确,检查结果填“是”;如果悬挂不正确,检查结果填“否”,备注填不正确的描述。如有其它问题,在备注里详细记录。)

    3.查看机械发动机铭牌或环保信息标签的规范性、新旧程度、使用痕迹等,是否有伪造环保号牌的情况。(检查要求:需要检测人员具有一定的发动机机械的专业技术能力,可对比相同品牌、相同机型的原车铭牌,来判断该机械铭牌是否真实。填表要求:如没有伪造铭牌,检查结果填“否”;如有确认伪造铭牌,检查结果填“是”,备注填问题描述;如有疑似伪造铭牌,检测结果填“疑似”,待进一步查证后下结论。如有其它问题,在备注里详细记录。)

    (四)定位装置的检查

    1.查看定位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定位装置是否安装正确,是否接到保险开关上,工作指示灯是否正常。(检查要求:定位装置技术要求在豫环办〔2020〕30号文件中有详细规定。填表要求:如以上各项正常,检查结果填“是”;如以上各项全部或部分不正常、不正确,检测结果填“否”,备注填具体问题与原因。如有其它问题,在备注里详细记录。)

    2.登录“监督抽测APP(检测端)”,定位装置通电,查看该机械定位信息是否实时上传平台、位置有无偏差。(检查要求:通过APP内定位模块信息与现场对比,查看定位装置的工作状态。填表要求:如定位联网正常,历史轨迹清晰,检查结果填“是”;如定位联网不正常,检查结果填“否”,备注填具体原因。)

    (五)排放检测

    1.询问机主是否有排放检测报告,如果有让机主出示纸质版检测报告;如没有,登录“监督抽测APP(检测端)”,查看该机械的检测报告。如有多次检测报告,均需查看。(检查要求:检测报告的内容和规范在豫环办〔2020〕30号文件有详细规定。填表要求:如有排放检测报告,检查结果填“是”,并拍照,放在备注里;如没有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填“否”,备注里说明问题与原因。如有其它问题,在备注里详细记录。)

    2.登录“监督抽测APP(检测端)”,查看该机械排放检测的过程数据,判断以往的排放检测是否合规合法。(检查要求:对检测过程的要求在豫环办〔2020〕30号文件中有详细规定。填表要求:如检测过程数据合规合法,有检测现场照片,有检测视频,有过程秒数据,则检测结果填“是”;如数据全部或部分缺失,检查结果填“否”,备注填具体问题描述。如有其它问题,在备注里详细记录。)

    3.现场检测该机械的尾气排放,判断机械排放是否达标(分禁用区标准和非禁用区标准)。(检查要求:排放检测要求及禁用区排放标准在豫环办〔2020〕30号文件有详细规定;是否在禁用区可登录“监督抽测APP(检测端)”查询各地禁用区电子围栏范围。填表要求:如排放满足要求,检查结果填“是”;如排放不满足要求,检查结果填“否”,备注填机械是否在禁用区。如有其它问题,在备注里详细记录。)

    三、解除黑名单管理方法

    (一)根据监督抽测结果,被检出的问题机械、违法违规行为等在省厅平台上自动启动“告警--黑名单--解警”流程。

    (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解除黑名单流程:县级执法处理——市级检查核实——省厅移除黑名单。

    (二)省厅平台实时将抽检结果推送给机械归属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问题机械、违法违规行为等由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负责人进行专项跟踪处理,直至解除黑名单。省厅对各地处理进度进行督办。

    附件2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现场检查表

    受检单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号牌

机械类型

厂牌/型号

机械所有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功率(kW)

初次挂牌公司或机构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信息采集检查

1.现场核对机械信息、环保号牌、信息采集卡(扫描二维码)、信息采集表(如有)等与平台联网登记的机械信息是否相符

2.上传到平台登记的机械信息是否完整,是否正确

排放阶段检查

3.排放阶段判定是否正确

4.环保号牌悬挂是否合规

5.有无伪造车辆环保信息标签或发动机铭牌

定位设备检查

6.定位装置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正常工作

7.定位信息是否实时上传平台、位置有无偏差

排放检测检查

8.是否有排放检测报告

9.判断以往的排放检测是否合规,(是否与平台联网、是否上传过程数据、图片、视频)

10.现场进行排放检测,判断排放是否达标(分禁用区标准和禁用区外标准)

现场检查人员: ____________ 陪检人员: ___________ 受检单位负责人: ____________

标签: 非道路移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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