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14破1号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川14破1号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4日作出了(2021)川 14破申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希太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 3月11日指定四川恒初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重整期间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推进破产重整的进程,现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重整投资人对眉希太公司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眉希太公司资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破产重整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五)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路3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553*****XH;

法定代表人:汪茂君;

成立日期:2010年4月1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万元,眉希太公司股东为成都市太平洋实业有限公司出资7650万元,持股比例38.25%;成都市真本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750万元, 持股比例:33.75%;眉山中康商贸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持股比例3%;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25%。

(二)初步核查主要资产情况

1、项目名称:“雕像国际广场”

2、地理位置:雕像国际广场项目是眉希太公司投资资开发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位于东坡区城区核心区域核心位置(位于东坡区城区三苏雕像广场和环湖中路的交汇处,是东坡区城区最核心的地段),也是目前东坡区最具商业价值的商业地产项目之一。

3、经初步核查的主要房产情况:眉希太公司投资开发的雕像国际广场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为******.09㎡(其中为政府代建*****㎡,债务人仅拥有40年使用权),开发的房产具备交付使用和办证条件,根据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调取资料显示:现有房产总面积******.63元,拆迁换房及已销售面积约为******.31㎡,剩余资产面积约为******.32㎡(剩余房产分布在商业裙楼1号楼酒店、1-6层、地下室-1层及负-2和-3层车库),另有为政府代建房产*****㎡,债务人拥有40年使用权可一并作投资财产供投资人投资使用。具体资产面积、位置分布情况及财产评估价值等,投资人可到管理人处调取。

(三)负债情况(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截止本案债权申报期2022年5月12日,共有305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48元。管理人初步确认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共217户,预确认债权总金额为**********.5元。其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共24户,预确认债权总金额**********.25 元;工程款优先权债权人共4户,预确认债权总金额*********.64 元;税收社保债权共2户,预确认优先债权金额********.20 元;职工债权共1户,预确认债权金额******.00 元;普通债权共195户,预确认债权金额*********.17元;劣后债权共5户,预确认劣后债权金额为******.24元。不予认可的债权共21户,申报债权金额********.15元。暂缓确认的债权共68户,申报债权金额*********.09元。

(四)财产的使用、运营情况

目前眉希太暂时通过履行与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购物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太平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和《眉山雕像国际广场合同书》,将所有破产财产通过租赁和合作经营方式交由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购物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自行经营使用,以此维持整个商业体的正常运营。

三、项目优势

(一)项目处于东坡区城区三苏雕像广场和环湖中路的交汇处,是东坡区城区最核心的地段核心位置,具有独特的地理及交通优势,自项目处10分钟车程直达眉山东站,四通八达。

(二)四周已布满居住小区,辐射城区人口数量众多,故对发展商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

(三)项目包含商业、休闲、娱乐等核心配套资源,能有效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消费场所,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升城市形象。

四、招募方案

(一)重整投资人报名资格条件和要求

1、重整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重整投资人应具备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重整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承担可能出现和存在的投资风险。

4、具有房地产,特别是商业地产投资、开发、运营经验及背景或参与过房地产,特别是商业地产破产重整、债务重组或不良资产投资、运营经验和业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本次招募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机构须满足本公告对重整投资人报名的全部资格条件和要求。

6、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眉希太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眉希太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并按本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7、参选保证金支付凭证。重整投资人应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缴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 :伍佰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8月30日17:00前转账支付至管理人以下指定账户(重整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参选保证金是否到账)

开户名: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眉州路支行

帐号:0*****466126

(二)重整方案洽谈

意向投资人在尽调过程中可联系管理人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并就投资方案与管理人进行磋商,以便意向投资人清楚了解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的详细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投资文件,管理人将积极配合。

(三)重整投资文件的编制

1、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文件,并保证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重整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3、重整投资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人报名函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3)意向投资人的资信、业务、履约能力证明和企业上一年度及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4)重整投资和运营方案。

(5)一旦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的,愿意向管理人首期支付不低于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投资款现金的承诺函。

(6)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或承诺。

(7)业绩和成功案例材料(如有)。

(8)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b、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相关附件为意向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受委托人),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四)重整投资文件的提交

1、重整投资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2)意向投资人应将重整投资文件一式六份装袋密封。

(3)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重整投资文件一起密封。

2、投资文件提交时间与地点

(1)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2年8月30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

(2)重整投资文件应递交至下列地点,并由管理人出具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凭证,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凭证应加盖管理人公章并由接收人签名。

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251号银鹏国际6楼

联系人:刘润沁

电话:182*****960

3、重整投资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重整投资文件提交截止前,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重整投资文件,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意向投资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重整投资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2)管理人在收到前述书面通知后,应向意向投资人出具接收凭证,接收凭证应加盖管理人公章并由接收人签名。

(3)意向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重整投资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重整投资文件应按本招募公告的前述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并标志“修改”字样。

五、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文件后,将于招募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管理人将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送达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函,并与债务人、投资人协商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具体评审规则另行通知。

六、参选保证金的退还与使用

(一)参选保证金的退还

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由管理人在重整投资人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重整投资人未按期提交《投资方案》;

(2)重整投资人明确表示放弃投资的;

(3)重整投资人经评审不符合投资人资格的;

(4)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眉山中院裁定批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重整投资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双方已确定的书面投资协议的。

(二)参选保证金的使用

眉希太公司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眉山中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的参选保证金将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

七、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按本招募公告和重整投资文件、书面投资协议及/或书面投资承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眉希太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

八、其他事项

(一)现眉山太平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980余户业主签订了物业返租租赁合同,租赁面积约*****㎡,尚欠返租租金3000余万元,需由投资人在本案中一并解决。

(二)意向投资人对管理人提交的资料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泄漏,更不得用作他用,由此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由意向投资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招募期间如出现影响眉希太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的,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者增加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本案债权人可报名参加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

(五)管理人可根据本案招募实际情况延长报名及重整投资文件提交时间。

特此公告!

眉山希望太平洋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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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重整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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