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雄商高铁肃宁东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肃宁东站广场)设计招标公告
京雄商高铁肃宁东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肃宁东站广场)设计招标公告
京雄商高铁肃宁东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肃宁东站广场)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雄商高铁肃宁东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肃宁东站广场)设计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投资[2021]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铁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肃宁东站站前枢纽及广场建设,总建设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换乘连廊、客运中心、公交车场、长途车场、即送即离通道、景观广场、其他绿化及道路、商业及配套、出租车场、网约车场、社会车场。
(2)项目地点:肃宁县梁家村镇东王庄村南约60米
(3)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综合资质甲级;
3.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提供所在单位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提供所在单位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4日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宁县铁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肃宁县政府二楼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泽润大厦1201室
联系人:尹主任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17-******* 联系电话:0317-*******
邮箱:hbzx1956@163.com
监督部门: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监督电话:0317-*******
标签: 配套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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