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空管工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空管工程设计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以 民航函〔2021〕8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和华北空管局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天津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2.2 建设规模:更新东跑道双向II类、西跑道34L方向I类精密进近仪表着陆系统,迁建西跑道南端本场全向信标/测距仪台,更新地基增强系统;建设1套场面监视雷达,扩容多点定位系统,更新东丽湖航管二次雷达;更新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新建激光雷达。2.3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及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本项目整个施工期间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有关的全部协调配合服务。2.4 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为签订合同且甲方提供基础资料齐备后6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批复后90个日历天及本项目的整个施工期间。2.5 标段划分:无2.6 招标说明: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民航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3.4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类似的民航空管工程设计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3.2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针对本项目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民航工程高级职称;3.3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投标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4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类似的民航空管工程设计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5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4 09:00:00至2022-08-10 16:00:00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3层307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将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dianfangzixun05@163.com 进行投标登记(邮件标题统一为: 项目名称+企业名称 ),同时将登记资料纸质版邮寄至 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3层307室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8-25 14:00:00,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6.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www.bcactc.com/)、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