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带电检测仪等物资>专项(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4年<带电检测仪等物资>专项(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2014年<带电检测仪等物资>专项招标(第二次)

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两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2014年<带电检测仪等物资>专项招标(标的一、电容型设备带电测试仪)

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2014年<带电检测仪等物资>专项招标(标的二、电容型设备带电测试取样装置)

注:投标申请人可任选其中一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报名提供的资料需按标的名称分别单独递交。

三、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招标类型:物资招标

五、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约、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因不良行为受到南方电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单位公开通报。

5、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不允许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招投标活动,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报名,并且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

6、凡属进口产品,仅接受国外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报名及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不允许代理商、经销商将其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

7、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

8、在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重大质量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

9、在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停止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处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资料需按标的名称分别单独递交):

1.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

2. 报名单位情况表(一份);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正一副;报名时递交且提供原件校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七、确定正式投标人:当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等于5家时,全部选取为正式投标人;当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5家时,则按“资格预审择优评审标准”进行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前5家为正式投标人。

九、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月6 日至2015年 1月 10 日。

十、报名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5年1月11 日至2015年 1月 15 日0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6:00时;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 1月 15 日0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6:00时。

十一、投标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楼。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正式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三、招标代理: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6*****654


二、报名单位情况表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招标单位(盖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2015年 1 月 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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