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阜康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用品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YLZB-2022-66-HW
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阜康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用品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YLZB-2022-66-HW
项目概况
阜康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用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18: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LZB-2022-66-HW
项目名称:阜康市第一中学学生公寓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8月19日-2022年8月23日,总供货期:5天(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
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查询:进入“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保存完整网页截图;进入“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输入单位名称查询并下载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单位名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4日10时00分-2022年8月11日20时00分在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3室)。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三套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确认。
招标文件费200元/份,售后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8: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1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8: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4000.00元(肆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2年8月4日10时00分-2022年8月11日18时00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路支行,账号:806*****201**********,开户行号:402*****0563),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费200元/份,售后概不退还。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第一中学
地 址:阜康市龙潭路496号阜康市第一中学
联系方式: 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耀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601室
联系方式:199*****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布
电 话:199*****222
标签: 学生公寓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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