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案乡高效节水工程(弄坞片)施招标公告
东案乡高效节水工程(弄坞片)施招标公告
第004期 常山县东案乡高效节水工程(弄坞片)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004号 2015年1月5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山县东案乡高效节水工程(弄坞片)已由常山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水[2014]1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常山县东案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常山县东案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常山县东案乡弄坞片;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53万元;
2.3 招标内容:机埠、管道穿路、田间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 7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②、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必须具有任命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③、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要求按常监管办纪【2012】1号《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执行及常监管办【2013】11号文件规定执行。
④、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省水利厅聘用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⑤、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执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⑥、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⑦、注册地不在常山县行政区域内的水利施工企业必须按常水【2013】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反之视作自动弃权。
3.3根据浙水建[2008]13号规定,招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查询。外省企业执行浙水建[2009]30号文规定。
3.4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和有无不良行为档案及黑名单记录查询,如中标后有举报,经核查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报名结束后,所有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名单报送检察院,请检察院协助核查该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记录,如有取消其投标资格(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是指被建设部、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四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并在公示期内的记录)。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开标前须按规定向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席位费800元;
3、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资料费,资料费200元。
五、联系人:
招标单位: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常山县东案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飞 联系电话:150*****501(644501)
代理单位:常山县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玲玲 联系电话:135*****667(659667)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15:30时,递交地点: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提交方式及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前附表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招标公告与招标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常山县东案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常山县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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