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与应用监测评估平台优化(第2次)招标公告
乐至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与应用监测评估平台优化(第2次)招标公告
1.比选条件 1.1本次比选项目资阳移动乐至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与应用监测评估平台优化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邀请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地点: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教育局 2.2项目内容及规模: 乐至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与应用监测评估平台优化项目包括:通过对平台的优化服务,系统能实现以基于地图可视化方式对全县110所学校的教育装备进行集中监控和预警,并整合多个管理平台资源,对数据深度挖掘和多维分析,预计49万元。
最终规模、投资额及详细项目内容,以比选人最终审定下达的投资计划(包含调整计划、增补计划在内)为准。 2.3标段划分: 2.3.1选取综合排名第一名为中选主选单位,综合排名第二名为备选单位。 2.3.2备选单位启用条件:如主用单位在服务实施过程中不能满足服务质量、进度等要求的情况下,可启动备选单位。 2.4比选范围:乐至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与应用监测评估平台优化项目制定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变更的内容。 2.5承包方式:中选单位提供本次优化服务的所有内容。比选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含完成该优化服务的所有费用(含人工服务费、优化平台及软件、优化服务费、车辆运行费、检测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2.6合作期限:本次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免费维保期结束或省公司同类项目集采结果下发之日止。 2.7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2.8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比选人资格要求3.1比选人应是按照公开比选公告要求获取公开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单位。 3.2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且具备以下要求的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若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为新版营业执照则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2.1比选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须包含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等,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且执照年检已通过最新年检。 3.2.2比选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原厂版权授权的文件。 3.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2年未出现过亏损,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2.4业绩要求:具有同类型(涉及教育平台监测软件优化经验)服务项目的经验,需提供近三年(2012-2014年)类似项目合同至少1份,类似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 3.2.5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2.6应答人必须承诺,一旦中选后,从项目完工验收之日起半年内须在资阳市乐至县城区设有正式固定办公场所和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长驻乐至县的专业人员而不是临时抽调而来的。 3.2.7应答人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并且能按邀请方要求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与投标报价中一致)。 3.3资格审查: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 2015年1月6日2015至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资阳市移动公司办公大楼(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2段2号)财务部采购管理中心4159办公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并持U盘领取招标文件: 4.1.1申请人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要求盖章和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 4.1.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原厂版权授权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4 2012-2014年类似项目合同1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5近两年(2012-2013年)由外部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加盖公章)。 4.1.6一般纳税人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应答人承诺函,一旦中选后能按照邀请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加盖公章)。 4.1.7比选公告要求的相关附件。 上述文件若缺失一项,报名不予受理。 4.2比选文件在现场登记后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登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比选文件与纸质书面比选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本次比选不接受电话报名、传真报名、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 4.4比选文件不收取费用。 5.比选文件的递交5.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应答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段资阳移动分公司 邮 编:641300 联系人及电话: 杨先生 137*****089(技术部分) 肖女士 139*****297(商务部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 2015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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