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三期与宁德工艺博览城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三期与宁德工艺博览城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卓知[2014]招第150-2号
开标时间:2015-01-2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所属地区:
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三期与宁德工艺博览城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卓知[2014]招第150-2号
1. 招标条件
_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_的编号为卓知[2014]招第ND150-2号的 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三期与宁德工艺博览城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 ,已由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_,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_ 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_,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 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三期与宁德工艺博览城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 ;
2.3. 工程建设规模:安装美式箱变630KVA/1台,环网柜14台,电缆分支箱2台,敷设高压电缆YJV22-10KV-3*300/7416米,高压电缆YJV22-10KV-3*150/507米,高压电缆YJV22-10KV-3*95/998米,高压电缆YJV22-10KV-3*50/433米,低压电缆YJV22-1KV-4*150/160米,敷设HFB150电缆保护管2298米,镀锌钢管DN150/54米;新立混凝土电杆Φ230*15/5基,新立混凝土电杆Φ190*15/24基;架设架空导线JKLYJ-10KV-240/7603米,以及安装杆上断路器,隔离开关等工程内容;
2.4. 建安工程投资概算金额约为人民币1036万元;
2.5. 监理服务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0319-2000)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主体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
2.6.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月(具体时间按业主要求进场),工程计划施工期为2个月。
2.7. 监理服务期:5个月;
2.8.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1)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2)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主项为电力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不低于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总监理工程师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是指(下同):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五年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注:①近X年,是指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X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②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为“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二级”,(下同) ; ③ 业绩应各至少有一项,可为同一项;
3.4. 近一年内(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3.5. 近三年内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6. 未被国家电网及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商;或者被国家电网及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承包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
3.7. 未出现近六个月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备注:“近X个月”,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个月。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0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投标申请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仟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月27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是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法人授权书)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会议 ,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监理工程项目类别、等级和监理费用
8.1. 本监理工程项目的类别、等级为 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二级 ,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监理收费金额为210555元,其工程监理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监理费计算办法见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
9. 10. 注意事项:
10.1. 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土地收储中心;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14号;
电 话:****-*******;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万达广场D区19号楼三单元406号,邮编:352100;
电 话: ****-******* ;
联系人:郑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140******* 。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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