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梁村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横梁村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江池镇横梁村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已由丰都发改委发[2014]418号和丰都发改委发[2014]275文件进行批复,招标人为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当地政府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丰都县江池镇横梁村。

2.2项目规模:(一)廖家槽安置区。安置区对外连接道及安置区环道道路白改黑2025米,其中安置区环道1000米(其中对路基垮塌段设计路肩挡墙5米长,挡墙高度6米,采用C20片石砼浇筑),道路宽5米,安置区对外连接道1025米(对局部原水泥砼路面进行处理),道路宽7米;新建安置区乡村旅游观光车道2081米,道路宽度4.5米。采用C25混凝土浇筑;新建安置区乡村旅游观光步行道1894米,其中路宽2.5米,长度632米,路宽1.2米,长度1262米,采用斧劈石铺砌。(二)陡坎子安置区。新建钢筋砼化粪池一座,容量100m3,配套建设排污管网894米。管径DN600,采用HDEP双壁波纹管;新建安置区内道路114米,路宽8米,基层采用15厘米厚碎石铺筑,路面采用C25砼浇筑,厚度25厘米;新建安置区对外连接道264米,并对原有挡墙进行加固处理,道路宽4.5米,基层采用15厘米厚碎石铺筑,路面采用C25砼浇筑,厚度25厘米。项目投资约 390.00 万元。

2.3招标范围:丰都县江池镇横梁村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独立企业法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需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6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月26日12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1月11日12时00分前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1月27日11时30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江池镇 地  址:重庆市涪陵太极大道38号。

联系人:秦老师 联 系 人:付云秀

电 话:***-******** 电  话:***-********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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