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2年度肇庆市有关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指导服务的通知

关于采购2022年度肇庆市有关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指导服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抓实抓细我市2022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价验收工作,我局拟采购2022年度肇庆市有关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指导服务,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定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更好迎接2022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即服务供应商)对肇庆市有关“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下简称“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迎检准备事项的沟通答疑工作,并对现场检查所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从而进一步将我市有关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落实到位。

  (二)项目内容

  1.对我市有关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第三方机构需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评价细则的通知》(粤食药安办〔2022〕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技术指导需按省食安办验收标准实施,肇庆辖区内业态类型需覆盖食品生产企业(单位)、食品小作坊、食品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医疗机构食堂、种植企业(单位)、养殖企业(含水产或畜禽)(单位)、农资经营企业、屠宰企业等11种企业/单位。

  2.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工作前,需邀请不少于3名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专家对我市创建相关部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解读《评价细则》的要点、现场检查要求、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对迎检准备事项进行技术指导,现场进行沟通答疑,帮助监管人员尽快熟悉《评价细则》的工作内容及创建要求。

  3.现场指导指导工作完成后,第三方机构需出具书面报告,向我局反馈情况,内容包括现场指导情况综述、现场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工作建议等。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服务预算费用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申报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2019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佐证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1、2019年至申报资料截止之日止,完成类似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价验收等的同类业绩的证明材料;2、投入本服务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及人员职称证明材料)。

  (四)2021年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2019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指申报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项目报价单(一律使用人民币报价;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且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七)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内容程序以及工作进度安排等环节具体实施步骤)。

  (八)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单位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不实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资料编制

  1.申报供应商需按申报材料要求编制提供申报资料一式肆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标书一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本通知有明确格式的,申报供应商按通知格式制作;本通知未明确格式的,申报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申报供应商只能提交唯一方案及唯一报价(总价),同一申报供应商提交多个方案或多项报价(总价)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申报供应商一旦提交申报材料,即表示认可我方有关本采购项目通知公告所有要求,申报供应商不得撤回申报材料,否则,该供应商自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起一年内将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二)申报资料装订

  申报资料正副本应逐份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申报资料松散、脱落导致影响采购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供应商自负。

  (三)申报资料密封

  申报资料的正副本均需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报资料递交时间、申报人名称,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申报资料将予以拒收。

  (四)申报资料提交

  申报供应商请于2022年6月4日12:00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申报资料以收件签收时间为准。邮寄或递交地址: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68号)主楼6楼协调与应急科。

  六、项目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方式进行评审(详见附件:2022年度肇庆市有关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指导服务项目采购综合评审表),根据质量服务最优以及收费合理低价的原则初步选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经报审后将通过网站公示,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合同签订及履约

  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申报截止日期前未有供应商申报,或经综合评审无申报供应商中选的,我局将按规定另行处置。

  (三)本通知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我局现有的能供申报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我局对申报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申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申报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成交后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我局有权解除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彬球

  联系电话:0758-*******

  附件:2022年度肇庆市有关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指导服务项目采购综合评审表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7日


附件:

1.附件:2022年度肇庆市有关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指导服务项目采购综合评审表.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创建工作技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