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司法局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钟山区司法局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钟山区司法局关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第九条“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子采纳的,公布时应当说明理由”的规定。我局现将《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广大居民朋友、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广泛征求意见。
有修改意见或认为文件中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附相关依据于8月18日之前发送至钟山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邮箱:*********@163.com,需注明详细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在本通知附件中,可以下载。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8日
联系人:王迎圣
联系电话:0858-*******
六盘水市钟山区司法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1.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决定.doc
标签: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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