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对陕西中泰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对陕西中泰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陕西中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2022年6月30日,债务人中泰集团破产重整已实施完毕,该债权剩余本金6226.28万元,利息3355.24万元(该利息为中泰集团破产重整时经管理人确认的债权利息,最终以合同、公证书或法院认定为准),担保方式为:资产抵押、股权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债务人中泰集团破产重整已实施完毕,该债权剩余本金6226.28万元,利息3355.24万元(该利息为中泰集团破产重整时经管理人确认的债权利息,最终以合同、公证书或法院认定为准)。该债权担保措施为:(1)资产抵押:①陕西省天台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台山矿业公司”)以其自有房屋、机器设备和在建工程等提供抵押担保,并取得了《动产抵押登记书》;②天台山矿业公司以其持有的锰矿、磷矿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签订了《抵押合同》(因抵押备案政策限制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股权质押:徐保明、何新霞、以其持有的天台山矿业公司合计2395.6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取得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3)保证担保:徐保明及其配偶何新霞、女儿徐鹏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处置方式
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或单户处置。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四、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五、公告日期及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公证书、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张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29-********,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公司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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