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甲 方:林甸县青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以南,距离林甸县县城35km,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5平方公里(最终实施面积以可研为准),光伏场址区经纬度中心坐标为北纬 46°56′16.20″,东经125°10′32.27″,G301国道和绥满高速公路位于场址区西部,交通相对便利。建设20万千瓦光伏草原复合型光伏项目,光伏电站阵列区交流侧容量为200MW,直流侧容量为260.46MWp,配置10%、2小时储能设施。配套建设1座220kV汇集升压站,升压后通过新建1回220kV送出线路接至大庆500kV变电站,220千伏升压站规划规模为2×200MVA,本期新建1台 200MVA主变(最终以电网公司审定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项目名称以最终能源主管部门核准批复为准

以上工程量按最终确定的设计文件工程量为准。

1.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出具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专家评审后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以南,距离林甸县县城35km,G301 国道和绥满高速公路位于场址区西部,交通相对便利。

(2)项目工期:甲方提供可研后,乙方在15日(日历日)内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协助建设单位上报评审,并在上报评审后20日内取得环评批复。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甲方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能力的单位。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人员中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掌握相关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人员、熟悉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工程/工艺特点与环境保护措施的人员,以及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人员。

(2)具有从事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且具有新能源或其他电力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绩3项及以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三项关于新能源或其他电力工程项目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1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8月2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芦永霞

电 话:0971-*******

电子邮箱:hhnyzbb*******@vip.163.com

邮 编:******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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