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大连市普通国省干线养护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连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大连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我市所辖各区市县,工程内容包括:大连市国省干线路面改造、危险桥梁改造工程、路产挖掘恢复工程、水毁及翻浆恢复工程、预防性养护工程、养护示范路工程、附属设施工程、桥梁隧道维修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综合养护站改造工程、小修工程等,公路等级主要为一、二级公路,长度约235.6公里(其中:一级公路约87公里,二级公路约148.6公里);
招标范围:上述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投资额约1710万元;本项目共分2各标段,其中,一标段包含:一级公路路面改造、危险桥梁改造工程、路产挖掘恢复工程、水毁及翻浆恢复工程、预防性养护工程、养护示范路工程、附属设施工程、桥梁隧道维修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综合养护站改造工程、小修工程等,设计费约775万元;二标段包含:二级公路路面改造、危险桥梁改造工程、路产挖掘恢复工程、水毁及翻浆恢复工程、预防性养护工程、养护示范路工程、附属设施工程、桥梁隧道维修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综合养护站改造工程、小修工程等,设计费约9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企业资质及业绩
(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下同)须具有以下业绩:
①3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路面工程(新改扩建或大中修)设计业绩;
②公路桥梁或隧道(整体建设或局部维修加固)设计业绩。
(2)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下同)须具有以下业绩:
①5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新改扩建或大中修)设计业绩;
②公路桥梁或隧道(整体建设或局部维修加固)设计业绩。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
(1)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道桥(交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须具有以下业绩:
①2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路面工程(新改扩建或大中修)设计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②公路桥梁或隧道(整体建设或局部维修加固)设计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③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包含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2)二标段:项目负责人具有道桥(交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须具有以下业绩:
①3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公路及以上路面工程(新改扩建或大中修)设计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②公路桥梁或隧道(整体建设或局部维修加固)设计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
③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包含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3.1.3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办理须知网址:“信用辽宁网”(www.lncredit.gov.vn)】。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 2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有意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565d11a7-79fd-4ae2-941a-d4f71eb192ad&CategoryNum=
******。
投标人在2022年08月15日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4.本项目采用评标办法一或评标办法二,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一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
评标办法一: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5日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ggzyjy.dl.gov.cn/TPFront/)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5日10时00分,投标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7.3逾期送达的、为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大连)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381号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人:梁超、张筱鑫
监督部门: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