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梅厂镇西汪庄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招标公告

武清区梅厂镇西汪庄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梅厂镇西汪庄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2-32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武清区梅厂镇西汪庄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一区前广场一侧5层5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2-321
项目名称:武清区梅厂镇西汪庄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4.9万元
最高限价:854.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854.9854.9其他公共设施施工武清区梅厂镇西汪庄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提升、绿化提升、亮化提升、居民改造、重要节点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项目部人员配备:1、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以发证时间为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及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以发证时间为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及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承诺格式自拟)(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注: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造成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政策支持文件材料并加盖公章视为有效。(如涉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5日到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一区前广场一侧5层503号
方式:线上获取,将营业照复印件盖章、授权书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发送至jinlinjsgczx@126.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创业总部基地B11号楼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创业总部基地B11号楼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联系方式:139*****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一区前广场一侧5层503号
联系方式:166*****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66*****35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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