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飞机维修用特种气体招标公告
基地飞机维修用特种气体招标公告
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大连基地
飞机维修用特种气体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大连基地(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大连基地飞机维修用特种气体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飞机维修用特种气体。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单价限价 (不含税) | 2年拟采购数量 |
1 | 医用氧 | 40升/瓶 | 瓶 | 81.24 | 120 |
2 | 氧气 | 40升/瓶 | 瓶 | 33.45 | 10 |
3 | 普通氮气 | 40升/瓶 | 瓶 | 38.23 | 3600 |
4 | 氩气 | 40升/瓶 | 瓶 | 52.57 | 7 |
5 | 二氧化碳 | 40升/瓶 | 瓶 | 43.01 | 7 |
6 | 氦气 | 40升/瓶 | 瓶 | 1051.33 | 10 |
7 | 乙炔 | 40升/瓶 | 瓶 | 114.69 | 9 |
8 | 氢气 | 40升/瓶 | 瓶 | 114.69 | 8 |
9 | 高压氮气(高纯氮) | / | 瓶 | 267.61 | 16 |
10 | 普通氮气气瓶 | / | 瓶 | 477.88 | 20 |
11 | 瓶租 | 每天每瓶 | 瓶 | 0.48 |
1.5.2限价:产品单价有限价要求,合同总价不超过预算额。
1.5.3预算:30万(人民币,含增值税)
1.5.4选取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价格评审依据是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竞价人中经修正后的有效评审价(竞价总价不含税合计报价)作为评审依据。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氮气、氧气及其他特种气体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7号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期内随用随交付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竞价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响应材料: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1年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1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2.7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包含采购清单内容)、道路运输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用氧),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响应材料:有效期内的所有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竞价人可将医用氧单项进行分包,分包供应商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用氧),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用氧)证明材料。)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0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6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采购人: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大连基地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7号406室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先生,0411-*******
EMAIL:dlccgxz@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竞价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6号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大连基地生产支援车间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411-********
如竞价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机务工程部)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广州花都新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路机务工程部529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