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财政局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其他应用软件运维服务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尤溪县财政局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其他应用软件运维服务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尤溪县财政局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其他应用软件运维服务费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SMXC[DY]*******
2、项目名称:尤溪县财政局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其他应用软件运维服务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协商保证金 | |||||
1 |
| ****** | ****** | 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其他应用软件运维服务费 | 福建财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幢十七层3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2 |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若提供附件格式的《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1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08-04 16:59;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08-09 23:59: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08-12 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 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08-12 10:00,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 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尤溪县财政局
联系人姓名:陈杰忠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闽中经贸大厦21层尤溪县财政局
联系方法:059*****075
代理机构: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老社保中心10楼)
联系方法:180*****606
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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