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坑村、灜头村、戴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沙坑村、灜头村、戴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沙坑村、灜头村、戴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经金婺发改【2014】23号及金婺农办【2014】13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内容为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沙坑村、灜头村、戴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工程造价约130万元; 2.2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沙坑村、灜头村、戴村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春节后施工)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注册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社保盖章的社保明细表为准),临时建造师证书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 4.4 安全生产许可证; 4.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6按本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7外地进金企业还需提供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诚信管理手册》;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5年1月 8 日~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 4: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8、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政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箬阳村湖大线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388号 联系人:张乡长 、盛建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315 、158*****206 联系电话:151*****243 2014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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