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博尔塔拉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竞争性磋商公告-BZCS2022016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博尔塔拉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竞争性磋商公告-BZCS2022016

项目概况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博尔塔拉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博乐市锦绣路 6 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博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开标 3 室,请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开标解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CS*******

项目名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博尔塔拉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博尔塔拉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博尔塔拉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详见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按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供投入本项目的
人员清单、工作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结构、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
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 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开标时资格审查的必须条件,
如果缺项,视为不响应。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投标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如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独立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独立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上述条件并能提交以上有关资质证明的合法经营者,均具备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磋商资
格。以上证件请不要装订到投标文件中,拿在手中以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博乐市锦绣路 6 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博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开标 3 室,请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开标解密。

方式: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领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博乐市锦绣路 6 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博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开标 3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博乐市锦绣路 6 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博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开标 3 室,请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开标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博州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拒绝接受非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3)采购文件更正及澄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或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查看;
4)因疫情防控、安检需要,请投标人提前到达开标现场。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地 址:博乐市金光大道3号博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博乐市锦绣路 6 号,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6室

联系方式:0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新杰 何洋洋

电 话:0909-*******






附件信息:

  • BZCS*******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博尔塔拉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温馨提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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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实施方案编制 矿山生态修复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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